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批示督办和群众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