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拟订行政执法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综合性制度及重要方案。推进全区各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统筹建立部门间的应急配合、信息共享、形势会商、案件移送、行刑衔接等协作配合机制。提出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争议的建议。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