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教育局开展针对学校的“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针对学校的“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奉化区教育系统决定于11—12月开展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治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推进基层减负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刀刃向内、革弊立新、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原则,自上而下、系统联动,集中整治困扰学校和师生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持续为学校和教师松绑减负,激励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立德树人,持续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重点及目标
依据省教育厅问卷调查及实地调研掌握的情况,结合中央、省委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及目标如下。
(一)整治各科室、直属单位、学校执行上级政策文件表态多、调门高、不落地,对事关学校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解决少、解决慢等工作作风飘浮、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工作目标:坚决执行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办实事”的制度,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定期深入学校和师生中开展调研,做到听真话、摸实情,针对学校和师生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事项,做好解释说明,积极主动担当,科学制订解决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及时推动解决。畅通师生诉求和问题反映的渠道,完善问题处理反馈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损害和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二)整治面向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统筹不力,事项过多、过滥,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问题。工作目标:对于面向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执行清单式管理。控制项目数量,做到年度督查检查考核数量与上年度相比只减不增。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在年初制订的指标体系中,2020年具体执行指标减少30%以上,确保新年度考核指标设置只减不增。合理统筹督查检查考核时间,杜绝年底前“突击考核”“扎推检查”的问题。
(三)整治面向学校和教师的创建、评比、考核等工作过度留痕,台账数量多,材料重复报送的问题。工作目标:优化平安校园、文明学校创建等评比考核创建活动指标体系,减少工作台账数量,减少数据报送频次。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各类数据统计报送系统和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工作自然留痕、结果自动生成,取消形式化的“人为留痕”,避免数据多头统计和材料重复报送。尊重学习规律,注重实际效果,在禁毒教育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中,根据年龄特点等进行分类指导,杜绝非必要的覆盖全体学生和重复学习。杜绝要求学校和教师通过钉钉、微信、QQ、专用APP等载体即时打卡晒成绩的现象。
(四)整治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进校园活动审核不规范,数量多,质量不高的问题。工作目标: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实施意见》两个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社会事务进校园申报审核程序,严格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数量,每学期公告一次批复开展的进校园活动清单,完善进校园活动监督纠错机制,确保每学期每校组织参加的进校园活动不超过3项。严格审核活动内容,不得一个活动项下实际安排多项活动,不得变相安排竞赛项目,不得随意安排家长、教师、学生承担答题任务和作业。
(五)整治要求学校师生参加无关教育教学工作的会议、庆典等活动,随意占用学校人员、资源、时间的问题。工作目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参会人员范围和会议时间,坚决杜绝学校和师生陪会的现象。杜绝将与教育教学无关事务强制摊派给学校和教师。杜绝以强制或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学校和教师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应用程序)、关注平台公众号以及参与其他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活动。
三、具体安排
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自查清理、集中整改、检查验收、深化巩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清理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2日):各科室、直属单位、各校根据重点整治的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建立本科室、本单位、本学校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清单,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本科室、本单位、本校的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0日):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形成本单位、本学校整治工作报告。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结合年终总结、考核、检查等工作,对所属单位和学校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纠治整治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深化巩固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结合新年度工作筹划部署,将专项整治成果融入其中,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公布、新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安排、进校园活动审核等相关规定制度落细落实,深化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教育系统部署开展针对学校的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现实需求。区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党委副书记任宏任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组织人事科、普教科、安监科、督导科等相关科室为专班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其他各科室、直属单位根据职能做好相关工作。整治工作由监察室牵头,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材料报送等工作。
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学校要充分认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作为年底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立行立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推动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一次“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行动,有其艰巨性和长期性。区教育局将同步开展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教育系统形式主义问题的“源头治理”。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学校要勇于直面问题,从本单位、本部门和自身改起,要以上率下、引领带动整改问题。克服工作中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对于发文办会、材料上报、工作总结、督查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中能即时解决的形式主义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复杂的问题和难题,要发扬斗争精神,积极担当作为,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不松劲,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形式整改”的现象。
(三)建立长效机制。作风问题根本上讲是党性问题,具体到科室和学校就是政绩观的问题,必须要在选人用人、工作评价、绩效评估方面树立正确的导向。一是树立鲜明的工作评价导向。更加注重用工作实绩评价单位、评价老师、评价工作,减少非必要的责任书、军令状。在工作检查中,杜绝只听汇报不看实效、只到场不入场的工作方式,为基层树好标杆带好头。二是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实践活动,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解决难题中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情怀和务实精神。三是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科室要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统筹年度检查督查考核、进校园活动、竞赛等工作,实行动态监测,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杜绝清单以外事项临时增加、变相增加的问题,持续推动基层减负工作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区教育局将结合“清廉学校”建设情况调研,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于12月16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在全面梳理整治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本区整体报告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宁波市教育局。
各学校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梳理需区教育局以上推动解决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力求做到问题事项表述具体准确,建议科学合理,相关清单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详见附件2)。同时,自主开展好校级层面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动减负工作相关举措和要求落地落细落实。
请各学校于11月19日前,通过钉钉将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报送区教育局。联系人:任利其,联系电话:0574-88523822、226600(短号)。
附件:1.各科室各校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
2.需局级以上层面推动解决的形式主义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