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 2020-2022年度政府采购网络设备、计算机及部分外设、办公软件、复印机等信息产品实行协议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协议采购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项协议采购实施范围:办公软件、交换机、路由器、电脑、笔记本电脑、PC服务器、传真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 协议供货范围只限于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中标品牌和型号,采购人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非中标产品。 三、本项协议采购限额标准:年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信息产品采购。最高限价及品牌种类与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最高限价及品牌一致。年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应按现有规定选择适当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协议采购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立采购档案,统筹兼顾,积极推进集中批量采购,不能化整为零实行协议采购。 政采云平台公布的协议供货品牌的价格为采购实施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在实施采购时应充分比较品牌设备的性能、价格和不同供应商的服务,结合采购需求数量,与入围供应商进行议价,以争取更优惠的采购价格。 五、监督管理:各采购人及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产品协议采购的各项工作,工作中遇到的有关供货价格、供货质量、服务履行等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局采购办反映。对于反映的问题,财政局采购办将依法进行查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通报、警告处理,直至停止协议供应商资格。 联系人:丁君儿,联系电话:89285326。
附件:奉化区2020-2022年度信息产品协议供应商清单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19日 奉化区2020-2022年度信息产品协议供应商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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