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0-91629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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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自然资规党〔2020〕5号 | 发文日期 | 2020-03-05 | 成文日期 | 2020-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党组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现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党组
2020年3月5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情况,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关心、爱护干部,结合我局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如下:
一、谈心谈话对象
1.局主要领导与其他局领导;与局机关科室、基层所、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2.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局机关科室、基层所、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与本部门(单位)干部。
二、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向干部转达组织的关心,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肯定干部的成绩,反馈有关群众评价和社会舆论,提醒注意群众的反映,指出存在的问题,听取本人的情况说明,征求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1.日常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干部谈心谈话,加强与干部的沟通交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情况,听取干部对组织的意见建议。
2.专项谈话。一是干部调整谈话。在干部有提拔、交流、调整、退休等情况时,局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安排专人找干部谈心谈话,传达组织决定,作出客观评价,了解思想动态,提出指导和帮助,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反馈谈话。在考察考核后,及时向干部本人反馈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情况,帮助提高认识,认清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三是征求意见谈话。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总结等,重点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和单位整体建设的意见。
3.提醒谈话。群众有突出反映或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进行谈话,给予教育、提醒和帮助,做到工作岗位变动必谈,受到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有苗头性问题必谈。
4.廉政谈话。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领导干部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象每年至少一次进行廉政谈话。重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遵守党纪党规,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或政治生态不良的;上级巡察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测评、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干部职工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6.其他谈话。布置重大任务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提出希望和要求;工作中遇到困难挫折或者受到表彰奖励,帮助其分析克服或正确面对;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形事项。
三、谈心谈话方式
1.领导约谈。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约谈对象,与其进行谈心谈话。
2.定期访谈。定期到分管或联系单位(部门)调研,与有关干部谈心谈话。
3.要求谈话。干部本人如有重要事项或其他情况需要汇报、或与组织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约谈要求,相关领导同志应尽快安排时间听取意见。
4.委托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干部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与有关干部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但涉及到大批干部职务调整、需要针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要求等情况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四、谈心谈话实施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分层次组织实施。局领导与干部谈话时,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视情陪同参加。
1.局主要领导与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2.局主要领导或委托其他局领导与局机关科室、基层所、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3.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联系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与其他干部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4.局机关科室、基层所、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与本部门(单位)干部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
五、谈心谈话成果运用
1.要认真汇总梳理、分析研究谈心谈话情况,将谈心谈话成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的重要依据。
2.要正确对待谈话对象提出的意愿诉求,注重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合理诉求,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和不合理的诉求,要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3.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对谈话中反映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采取适当方式向相关干部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谈话中反映的有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谈心谈话是了解、关心和爱护干部,体现对干部人文关怀的重要制度,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心谈话。
2.实事求是。谈心谈话应坚持平等尊重、坦诚相见、客观求实的原则,立足思想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组织教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3.严肃纪律。谈心谈话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重要情况应实事求是逐级向组织汇报。涉及举报问题的谈话,谈话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将举报信件等交与谈话对象阅看。对谈话中涉及的敏感问题,谈话对象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密。
4.记录备查。各类谈话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谈话记录。涉及教育、提醒的具体要求和谈话对象的有关说明及表态,经本人书面确认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留存,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