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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0-142297 组配分类 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6-12

关于征求《宁波市奉化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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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区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局根据《宁波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拟定《宁波市奉化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区领导同意,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6月19日。

联系人:陈笔,联系电话:89294247,13858232741/662741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2日

草案全文:

附件

宁波市奉化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区域治理现代化,我区根据《宁波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实施“10+N”专项举措的基础上,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着眼短板,对标先进,强化改革突破和创新引领,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政务服务

精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扩大中心窗口服务半径和边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加快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窗口“可办”向“好办、愿办、实际办”转变,依申请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2.0,网上受理率达到80%。全力推进“全城通办”。梳理推出一批“智能秒办”和“无感智办”政务服务事项。改造升级“网上中介超市”。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企业身份认证电子化,推广电子证照、票、章的应用。推动“一件事”集成改革扩面,深化17件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加快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推进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改革,实现快速受理、办理和反馈。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有效提升企业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招标投标

完善招投标制度,跟踪“评定分离”制度试行效果,推行专家评标“一标一评”。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一表”办理,落实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单位信息登记制度和CA证书互认制度,推行各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实行“一表申请”。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担保支付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遏制串标围标违法行为。

(三)政府采购

规范保证金收退要求,一般政府采购活动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5%。规范采购文件发售,政采云平台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推行预付款制度,合同履行期超过30日的,预付款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并与供应商信用挂钩。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全区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率不低于30%。

二、深化企业办事“五减”改革

(四)企业开办

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一日办结。完善“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功能,网办比例达到95%以上。优化行政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专窗服务,实现“一窗进出、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和“全城通办”。推进企业开办“零费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开户企业首次印章刻制费用,推广电子税控设备(税务UKey)。开展智能辅助审批系统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实施智能化快速审批。探索个体工商户极简化闭环审批。

(五)获得电力

精简用电报装环节,普通高压客户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低压客户精减到2个环节。压减用电报装和外线工程审批时间,普通高压和低压客户无外线施工的接电时间不超过15个和3个工作日,涉及外线施工的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35个和10个工作日;提升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效率,160米内的电力外线工程(除特殊项目外)实行承诺备案制,超过160米的实行线上联合审批。全面实现用电业务“一证通办”。降低企业用电报装成本,对于用电设备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客户原则上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延伸投资界面,并免费提供典型造价咨询服务。持续提升办电便捷度和透明度。

(六)用水用气

实现非居民用户用水用气报装“221”常态化,报装环节精简至“用户申请、装表接通”2个,申请材料不超过1份,无外线工程情况下,用水用气报装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不包含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压缩水气报装和工程审批时间,外线工程施工长度超过150米的,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平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施工长度在150米内的外线工程(除特殊项目外),实行承诺备案,用水报装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含压力管道监检等时长)。优化“互联网+用水用气报装”,完善用水、用气报装提前介入机制。提升燃气内线工程延伸服务水平。

(七)办理建筑许可

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自然日)”改革,创新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机制。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报批“一网通办”,深化互联网+全程数据共享,落实审批流转、并联审批等功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窗通办”。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分类推行取消施工图事前审查,强化事后监督检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限时联合验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指数,审图、质监站监督相关技术人员学历需达到本科以上。探索推行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研究勘察设计保险责任制度。推进水电气报装联合办理。

(八)不动产登记

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优化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服务,取消非住宅交易合同的网签备案,优化税费征收流程,对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客体无变化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一个环节、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当场核税、即日办结”。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拓展完善不动产登记进银行、中介、法院、公证机构办理。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开展不动产电子证照(证书、证明)的试点应用。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内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不动产登记的非权利信息和地籍图信息的查询。完善一审土地争议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测绘调查投诉热线。

(九)纳税服务

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加大自助办税网格化体系建设,探索打造“无窗口零等待”办税服务场所,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到70%,网上、掌上办税率提升到90%以上。全面推广税企智能沟通平台,推广使用宁波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甬税钉),打造智能咨询机器人“税小蜜”,实现涉税问题智能“秒问秒答”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解读。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合并申报,年度纳税次数减至6次。提升报税后流程指数,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各项减税政策,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全流程网办。

(十)企业注销

优化升级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扩大联办部门,优化各部门注销业务流程,推行营业执照、许可证注销联办,实现“一次申请,全项办结”。探索免公告简易注销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试行承诺即办,免予20天公告期。

三、优化商务环境

(十一)获得信贷

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平均办理时间减至2个工作日,平均办理环节减至2.5个,平均申请材料减至3.6件。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新增全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35亿元,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创新信贷产品供给,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简化办理流程。

(十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运营机构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全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36件以上。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构建多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权维权受理审判机制,降低门槛,简化审理办结程序。

(十三)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制订信用监管实施方案,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分级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全环节监管机制。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优化信用异议和信用修复服务,加快推进守信激励联动场景应用,引导“信易+”社会化应用场景创新。加强政务失信治理,健全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强区属国企清欠督导,持续保持无欠款。

(十四)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

优化企业用工服务,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力争培训技能人才1.7万人次,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07万人。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制定相关专业评价标准,推动开展企业职称自主评价试点。

(十五)优化非公经济服务

建立全区统一的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权威精准、通俗易懂、便捷高效的政策服务。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深化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完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联系沟通长效机制,发布亲清健康指数,推动清廉示范民营企业创建、亲清家园标准化建设和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

四、优化法治环境

(十六)市场监管

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基本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拓展掌上执法应用,力争应用率达到90%以上、风险预警处置率达到100%。探索智能监管应用,在重点领域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分领域建立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建立“豁免清单”制度。

(十七)保护中小投资者

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不断完善综合性服务平台。平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中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建立健全金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外资和港澳台投资保护力度,深入实施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在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领域的司法合作。

(十八)执行合同

畅通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大力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推动调解与诉裁对接机制建设,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依法快速审理简单合同纠纷案件。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严格落实诉讼费减缓免制度,对确有困难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减交或缓交。推动移动微法院深度应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在商事审判领域先行开展“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归档方式改革试点。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质效,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加强平等保护,慎重办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商业领域犯罪案件。

(十九)办理破产

提升破产办理质效,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完善无产可破案件援助资金制度,设立全覆盖、均质化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建立破产税务便捷处理机制,制定涉税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区法院与区税务局推进破产便利化的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

五、优化社会环境

(二十)包容普惠创新

实施“春苗计划”建立“小而美”科技型企业引育新机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推进产业创新服务体建设,新培育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家。加大人才引进服务力度,探索开展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健全完善覆盖国际国内的引才网络,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系列优惠政策落地实施,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协调、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全力打造奉化云医院平台。提高教育发展质量,深化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乡镇(街道)全覆盖,优化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清废净土攻坚战,实施控源、截污、生态提升、近岸海域等专项行动,推进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各类绿地建设力度。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加快推进城区主要道路、连接奉化与宁波的轨道交通3号线建设。

六、完善组织保障

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区领导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力量配备,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我区发展特色的营商环境建设新模式、新做法。强化法治保障,以制度形式固化行之有效的营商环境优化举措,加快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抵触、滞后于改革要求、有损于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实施营商环境建设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开展考核,并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加强宣传推介,结合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节点,做好经典案例、创新亮点等总结提炼,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多渠道、常态化的系列宣传活动。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宁波市奉化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所属
领域

重点任务

改革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1

(一)政务服务

精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

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下放和承接,清理规范区级层面规定的变相审批和许可,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梳理并公布一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力争突破100项。

区委改革办

区政务办、区委编办

2020年12月

2

实现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

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动态制定负面清单,其余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尽进”。扩大中心窗口服务半径和边界,进一步集聚部门政务服务相关的职能、权限、人员,实现进驻事项和窗口签批两个100%目标。

区政务办

区委改革办,区级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

3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

加快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窗口“可办”向“好办、愿办、实际办”转变,推动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迭代升级“浙里办”APP站点,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依申请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2.0,网上受理率达到80%。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约办理、智能导办、延时服务等工作机制。

区大数据中心

区政务办、区委改革办、区委编办

2020年12月

4

全力推进“全城通办”

动态梳理公布“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基本实现全覆盖。扩大银行、邮政等网点的代办事项范围和覆盖面,加快“奉化办事”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数据集成应用,推动自助终端从乡镇(街道)向城市商圈、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延伸扩面。探索长三角区域内城市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

区政务办

区级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

5

梳理推出一批“智能秒办”和“无感智办”事项

梳理一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审批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智能政务服务,探索推出一批“智能秒办”和“无感智办”事项。

区政务办

区大数据中心

2020年12月

6

改造升级“网上中介超市”

加快“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做好与省、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的对接。推行中介服务比选采购制度,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在“网上中介超市”择优选择中介机构,引导其它社会投资项目使用“网上中介超市”选择中介机构,加快形成以“网上中介超市”为主平台的中介服务市场。

区政务办

区发改局

2020年12月

7

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对5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司法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办、区委改革办,区级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

8

推广电子证照、票、章的应用

加快推动企业身份认证电子化,企业设立同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实体印章按需刻制。全面应用可信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企业电子档案等信息技术,加快实现在政务服务、社区服务、医疗教育、公共交通、文体旅游等场所的深度应用。

区市场监管局

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大数据中心

2020年12月

9

推动“一件事”集成改革扩面

深化企业开办、证照联办等17件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围绕前期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项目建设各个阶段,谋划实施一批多部门联办“一件事”改革。

区委改革办

区级有关部门

2020年9月

10

加快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

深化“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开发运用奉化区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实行政府内部线上交互获取证明事项,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少提交甚至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的目标。梳理、公布奉化区无证件(证明)办事目录。实行政务服务、共用事业服务单位无证件(证明)办事。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委改革办、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办,区级有关部门

2020年8月

11

推进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改革

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简化优化首问事项环节和流程,整合各单位对外公开电话号码,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搭建首问事项“一件事”办理平台,实现企业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受理、办理和反馈。

区府办

区委改革办、区政务办、区大数据中心、区信访局,区级有关部门

2020年9月

12

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完善好差评工作机制,实现“好差评”渠道全覆盖、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对差评事项回访率和整改率达到100%,做好合理性建议流转办理和反馈,确保好评率保持在全国先进水平。

区委改革办

区政务办、区大数据中心、区信访局

2020年12月

13

(二)招标投标

细化完善招投标制度

依据《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跟踪“评定分离”制度试行效果,推行专家评标“一标一评”。清理招标文件中与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相抵触的内容和条款。

区政务办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

14

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一表”办理

落实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单位信息登记制度和全市统一的CA证书互认制度,推进“网上办理、全市互认、分级管理、信息共享、社会监督”。打破地区交易证制度带来的阻碍“最多跑一次”的市场准入壁垒,实现全市交易主体在一个开放、共享的平台登记,实现“一网通办”。推行各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推行“一表申请”。

区政务办

区大数据中心

2020年12月

15

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担保支付方式

改变投标保证金单一现金支付方式,建立“第三方互联网保险服务平台”,实现制度、技术双创新,为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遏制串标围标违法行为。

区政务办

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2020年12月

16

(三)政府采购

规范保证金收退要求

全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活动以及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采购人不得超规定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要收取的,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5%。

区财政局


2020年6月

17

规范采购文件发售

供应商可直接通过政采云平台免费下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采购文件。个别采购项目因特别情况需要通过纸质等非电子介质形式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附件资料的,原则上也应免费向供应商提供。

区财政局


2020年6月

18

推行预付款制度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合同履行期超过30日的,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采购合同金额的30%;对诚信度高或提供保函的供应商,可进一步提高预付比例。预付款一般应在采购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

区财政局


2020年6月

19

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全区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率不低于30%。

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

20

(四)企业开办

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一日办结

企业开办全流程整合为1个环节,确保申请人线上、线下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等全流程审批工作均在1日内办结。各环节事项全面共享实名验证信息,确保一次验证、全程复用,避免重复采集。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务办、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中心、区税务局、人行奉化支行

2020年12月

21

提高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比例

完善“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功能,确保申请人仅需登录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或“浙里办”APP,即可一次性填报申请所有开办企业事项,企业开办网办比例达到95%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务办、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中心、区税务局

2020年6月

22

优化企业开办“绿色通道”

优化行政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专窗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窗进出、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和“全城通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务办、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2020年6月

23

推进企业开办“零费用”

企业设立登记的同时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税控设备(税务UKey),推行免费寄递服务。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实现印章刻制免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政策,承担开户企业首次印章刻制费用。

区政务办

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中心、人行奉化支行

2020年12月

24

实施企业开办智能化审批

开展智能辅助审批系统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实施智能化快速审批。探索个体工商户极简化闭环审批,将个体工商户申请模板进行极简化设计。整合市场监管高频许可事项,对低风险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实行“证照合并”。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税务局,区级有关部门

2020年12月

25

(五)获得电力

精简用电报装环节

低压客户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取消供电方案答复。普通高压客户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验收合格的当场送电;对于不大于630千伏安的高压客户,试点受理环节当场答复供电方案,环节压减至2个。

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区发改局

2020年6月

26

压减用电报装和外线工程审批时间

普通高压和低压客户无外线施工的接电办理时间不超过15个和3个工作日,涉及外线施工的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35个和10个工作日。

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区发改局

2020年6月

160米内的电力外线工程实行承诺备案制,供电企业根据各部门要求提交项目信息并书面承诺后,直接组织施工。超过160米的电力外线工程实行线上联合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全面实现用电业务“一证通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2020年6月

27

降低企业用电报装成本

对于用电设备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客户原则上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延伸投资界面,低压表箱及以前部分由供电公司投资,对高压客户投资到客户红线(临时项目除外),并免费提供典型造价咨询服务。

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区发改局

2020年6月

28

提升用电报装便捷度和透明度

优化推广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网上国网等在线办电服务。强化政企数据共享,通过政务系统直接调用办电相关资料,实现无感报装。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公开电费电价、服务流程、作业标准及承诺时限等信息。

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区政务办、区大数据中心、区发改局

2020年6月

29

(六)用水用气

实现用水用气报装“221”成果常态化

非居民用户用水用气报装环节精简至“用户申请、装表接通”2个,申请材料不超过1份;无外线工程情况下,用水用气报装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不包含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

区水务公司、市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

30

压缩水气报装和外线工程审批时间

外线工程施工长度超过150米的,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平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外线工程施工长度在150米内的,用水报装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含压力管道监检等时长)。

区水务公司、区综合执法局

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2020年6月

完善外线工程联合审批、容缺受理和承诺备案等制度。施工长度超过150米的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施工长度在150米内的外线工程(除特殊项目外),实行承诺备案,供水供气企业或用户作出书面承诺后可直接组织施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1

优化“互联网+用水用气报装”

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供水供气服务板块,完善推广微信公众号线上服务渠道,落实“一证通办”,提升用户体验。推广应用“浙江省水气报装管理系统”,实现提前对接、提前启动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用水用气接入和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查询服务,做到接入标准、服务标准公开透明。

区水务公司、区综合执法局

区政务办、区大数据中心

2020年12月

32

提升燃气内线工程延伸服务水平

完善燃气内线工程施工市场化运作机制,促进服务公开透明;施行内线工程收费清单制,列明工程费用明细;压缩施工时限,小微型非居民用户(最大用气量不大于40立方/小时)的内线施工至验收合格时间不超过10天。

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

33

(七)办理建筑许可

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改革

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力争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审批“最多80天(自然日)”。

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区政务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

34

创新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机制

推进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一站式”在线办理、“一表式”联合审批、施工图审查豁免,进一步压减办理建筑许可环节时间。工业生产企业5000平方米以下小型工业、仓库类项目(含配套建筑)免于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利局

2020年9月

35

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

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报批“一网通办”,实现“4个100%”,即投资项目事项100%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网上申报、100%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网上审批、100%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出具批文(包括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归档)、100%全流程覆盖区级部门。深化互联网+全程数据共享,落实审批流转、并联审批等功能,审批过程中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政府出具的审批结果和第三方中介成果均实现共享,杜绝企业重复提交材料。

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政务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

36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窗通办”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阶段内无差别受理和集成服务,做到前台一个窗口、一套资料受理,后台多部门分工协作。

区发改局

区政务办、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

37

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

做好建设地块出让前协同论证工作,加强基于“多规合一”的协同论证深度和广度,对出让地块内外可能出现的限制条件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规定时限内形成“多规合一”协同论证综合意见或在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作为后续审批依据,加快工程推进。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全面推广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级有关部门

2020年12月

38

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的全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分类推行取消施工图事前审查,强化事后监督检查。

区住建局

区气象局

2020年12月

39

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限时联合验收

优化各类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确保各项联合验收事项可落地、可实施。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

40

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指数

审图、质监站监督相关技术人员学历需达到本科以上。探索推行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研究勘察设计保险责任制度。

区住建局

区人力社保局

2020年12月

41

推进水电气报装联合办理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办理区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实现工程项目报建和水电气报装联办,做到报装需求“一单总揽”、现场踏勘“一次完成”、部门办理“一日办结”、现场施工“一体接入”。加快探索水电气网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模式。

区委改革办

区政务办、区水务公司、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2020年9月

42

(八)不动产登记

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

深化不动产登记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建设,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申请办理、网上核税缴税、网上缴费、网上开票、网上出具电子证书等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

2020年10月

43

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一个环节”、即日办结

优化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服务,取消非住宅交易合同的网签备案,优化税费征收流程,对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客体无变化非住宅转移登记,实现“一个环节、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当场核税、即日办结”的运行模式。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政务办

2020年10月

44

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

拓展完善不动产登记进银行、中介、法院、公证机构办理。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登记办理服务。开展不动产电子证照(证书、证明)的试点应用。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人行奉化支行、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住建局

2020年10月

45

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内容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不动产登记的非权利信息和地籍图信息的查询。完善一审土地争议信息公开制度,在区法院官网公布近三年以来一审土地争议数量。设立测绘调查投诉热线,做好信访投诉处理。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法院、区政务办、区大数据中心

2020年10月

46

(九)纳税服务

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

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185项业务全程网办和线上线下融合办,进一步优化电子税务局,向“好办”、“易办”提升。网上申报率保持在99%以上,网上、掌上综合办税率90%以上。推广发票线上申领、快递送达,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到70%。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增值税电子发票占比超过60%。加大自助办税网格化体系建设,探索打造“无窗口零等待”办税服务场所、开放式办税区域,全程引导式自助办税、零等待陪伴式辅导。

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

47

全面推广税企智能沟通平台

推广使用宁波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甬税钉),打造智能咨询机器人“税小蜜”,实现涉税问题智能“秒问秒答”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解读。基于平台叠加推出更多服务场景,为纳税人提供“银税互动”需求对接、“政策找人”精准推送和“税企约”预约服务等丰富的线下互动服务。

区税务局


持续推进

48

减少年度纳税次数至6次

升级“一表集成”的引导式申报,推出防疫版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软件。落实房土两税合并申报,优化纳税申报模块,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合并申报。

区税务局


2020年6月

49

提升报税后流程指数

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各项减税政策,不额外要求纳税人提供非必需的证明资料。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留抵退税事项,推进全流程网办。

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

50

(十)企业注销

优化升级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

改造升级政务服务网“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扩大联办部门,进一步优化各部门注销业务流程,实现破产企业、外资企业等注销便利化;进一步扩大涉证注销范围,推行营业执照、许可证注销联办,实现“一次申请,全项办结”。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办、区法院、奉化海关、区税务局、人行奉化支行、区公积金中心

2020年9月

51

探索免公告简易注销模式

对符合条件的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市场主体分支机构,试行承诺即办理的简易注销模式,无需等待20天公告期。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中心、区税务局、人行奉化支行

2020年9月

52





(十一)获得信贷








(十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简化信贷审批流程

依托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化手段开展线上办理,进一步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平均办理时间减至2个工作日,平均办理环节减至2.5个,平均申请材料减至3.6件。

人行奉化支行

区金融办

2020年12月

53

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2020年全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民企贷款新增30亿元,全辖普惠小微贷款新增35亿元。推动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人行奉化支行

区金融办

2020年12月

54

创新信贷产品供给

建立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企业需求创新推出小微企业创业贷、信用贷等产品。优化转续贷服务,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鼓励银行加强续贷产品开发推广,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有效破解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转续贷难题。

人行奉化支行

区金融办

持续推进

55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全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36件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持续推进

56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

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及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共建,推动做好银企对接服务,有效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受惠面。

区市场监管局

区金融办、区科技局

2020年12月

57

构建多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强化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权维权受理审判机制,降低门槛,简化审理办结程序。

区市场监管局

区法院、区公安分局

持续推进

58

(十三)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制订信用监管实施方案,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分级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全环节监管机制,实现纳入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承诺公示全覆盖,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区发改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2012年12月

59

实施信用惠民便企

优化信用异议和信用修复服务,全面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加强当事人权益保护。加快推进守信激励联动场景应用,深化行政领域核查应用,在审批服务中对信用优良和红名单主体实施容缺受理、加快办理等便捷措施,引导“信易+”社会化应用场景创新。

区发改局

区法院、区政务办

持续推进

60

加强政务失信治理

健全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的解决力度,对拒不履行政府所作的合法合规承诺,特别是对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间投资良好环境等行为严格查处。加强区属国有全资和控股企业清欠督导,持续保持区属国企无逾期欠款。

区委政法委

区法院、区国资管理中心、区发改局

2020年12月

61

(十四)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

优化企业用工服务

强化政策落实,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与服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力争培训技能人才1.7万人次。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7万人。

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持续推进

62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等社会力量牵头制定相关专业评价标准,推动开展企业职称自主评价试点,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区人力社保局

区级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63

(十五)优化非公经济
服务

推进惠企、人才政策奖补兑现“一键通”

梳理汇总全区已制定出台的产业奖补政策,实现全区所有政策奖补项目“一张网”刚性兑现。建立健全奖补项目数据共享机制,完善企业综合数据库优化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最大程度上通过数据共享推进奖补兑现“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间”。完成系统建设,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开展惠企政策奖补兑现,形成长效机制。

区委改革办

区发改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办、区经信局

持续推进

64

深化亲清政商关系构建

深化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完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联系沟通长效机制,发布亲清健康指数,推动清廉示范民营企业创建、亲清家园标准化建设和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定期召开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强化政企双向沟通互动。

区工商联

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

65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运用“全生命周期”理念,实现从涉企政策起草到实施后评估调整等环节的企业家全流程参与,推动涉企政策落地落细。畅通政企联系沟通渠道,建立企业家诉求反映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

2020年12月

66

(十六)市场监管

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级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

67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基本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

68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拓展掌上执法应用,力争应用率达到90%以上、风险预警处置率达到100%。探索智能监管应用,在重点领域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综合执法局、区司法局、区大数据中心,区级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

69

探索包容审慎监管

分领域建立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建立“豁免清单”制度,符合条件的依法可免予行政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清单”范围。

区司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70

(十七)保护中小
投资者

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不断完善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48热线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区法院

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持续推进

71

平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加强对中小股东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受益权等合法权利的保护。妥善审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中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建立健全金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区法院

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持续推进

72

加强外资和港澳台投资保护力度

深入实施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在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领域的司法合作,依法、高效保障外商和港澳台地区投资人在奉权益。

区法院

区市场监管局、区台办

持续推进

73

(十八)执行合同

畅通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化调解作用,大力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将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公证、诉讼等移到网上、连到掌上。推动调解与诉裁对接机制建设,全面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

区法院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金融办

持续推进

74

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制定出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分流标准,全面实现轻重分离、简案快办、快慢分道。科学调配和运用审判资源,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依法快速审理简单合同纠纷案件。

区法院


2020年9月

75

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加强对诉讼费用司法救助申请审查,严格落实诉讼费减缓免制度,对预交诉讼费确有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的企业,推行减交或缓交诉讼费。通过司法确认方式,引导当事人诉前化解合同纠纷。

区法院


2020年12月

76

推动移动微法院深度应用

发挥移动微法院共建共治共享的融合服务功能,通过在司法实践中的深度应用,推进“诉源治理”,让大量矛盾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多数纠纷通过社会力量以非诉讼程序解决。

区法院


2020年12月

77

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

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阅卷、电子送达、举证质证、无纸化智能庭审、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等深度应用。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进一步扩大运用范围,提升送达成功率。在商事审判领域先行开展“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归档方式改革试点。

区法院


2020年12月

78

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加强执行团队建设,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质效。积极运用当事人协议、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规范网络拍卖流程,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提高执行效率。

区法院


2020年12月

79

(十九)办理破产

提升破产办理质效

整合现行简易程序规定和“执转破”规定,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制定全面系统的繁简分流、快速审理办法,出台移动微法院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指引,研究制订破产案件简易审工作意见,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提高破产办理效率,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办结。

区法院


2020年12月

80

完善无产可破案件援助资金制度

针对破产案件启动资金缺乏、援助资金不足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无产可破案件援助资金制度,加快设立全覆盖、均质化破产援助专项资金。

区法院

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

81

建立破产税务便捷处理机制

针对破产案件涉税痛点难点堵点,制定优化债权申报、发票领用、税务注销等涉税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区法院与区税务局推进破产便利化、强化税收司法协同的工作机制。

区法院

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

82

推行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

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市场主体在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业务时,其登记的住所为依法以默示方式承诺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区法院

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

83

(二十)包容普惠创新

提升创业创新活跃度

实施“春苗计划”建立“小而美”科技型企业引育新机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推进产业创新服务体建设,新培育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家。

区科技局

区发改局

2020年12月

84

加大人才引进服务力度

探索开展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健全完善覆盖国际国内的引才网络,加强中东欧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合作中心建设,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医疗补贴、免费体检等系列优惠政策落地实施。出台奉化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区人力社保局

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

2020年12月

85

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

贯彻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围绕推进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深化跨境电商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全面提升便利化水平。

区商务局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奉化海关

持续推进

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加快清理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区发改局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86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推进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协调、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全力打造奉化云医院平台。扎实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院外部治理体系和内部的管理制度。深化医共体建设,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

区卫生健康局


持续推进

87

提高教育发展质量

加强教育改革顶层设计,深化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新(改、扩)建6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竣工6所,新增学位1710个。实施职业教育专业服务产业行动。继续扩大教育开放合作,推进与国外知名高校合作办学,以及与境外合作办学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区教育局

区发改局

2020年12月

88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新建3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优化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布局,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养(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

89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统筹推进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清废净土攻坚战,实施控源、截污、生态提升、近岸海域等专项行动,推进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和环境空气优良率持续改善;区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3%,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区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级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

90

加快道路交通建设

构建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双网”融合模式,完成配套公交设施系统,新增、调整营运线路5条。加快推进城区主要道路、连接奉化与宁波的轨道交通3号线建设。(以奉化区交通建设实际情况填报)

区交通运输局

公交公司

2020年12月

91

组织保障

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

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区领导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力量配备,积极创新突破,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我区发展特色的营商环境建设新模式、新做法。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落地见效。

区发改局

区级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

92

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加快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抵触、滞后于改革要求、有损于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改革涉及到的需要修改省地方法规、省政府规章、市地方性法规的,同步向上级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建议。

区司法局

区级有关单位

2020年8月

93

完善营商环境考核机制

制订实施营商环境建设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开展考核,并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目标体系。

区发改局

区人力社保局

持续推进

94

加强营商环境宣传推介

结合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节点,做好经典案例、创新亮点等总结提炼和典型事迹挖掘,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常态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

区委宣传部

区政务办、区发改局,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区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局根据《宁波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拟定《宁波市奉化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9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2条。

意见为:

1. 张某馨提出《宁波市奉化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中第87项“加强教育改革顶层设计,深化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新(改、扩)建6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竣工6所,新增学位1710个。实施职业教育专业服务产业行动。继续扩大教育开放合作,推进与国外知名高校合作办学,以及与境外合作办学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中增加学位1710个,建议明确增加学位的具体教育阶段。

2. 王某提出《宁波市奉化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中第92项“加快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抵触、滞后于改革要求、有损于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改革涉及到的需要修改省地方法规、省政府规章、市地方性法规的,同步向上级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建议”,区级层面没有规章的立法权限,所以无法清理规章,只能清理规范性文件。

针对提出的上述问题,区发改局召集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1. 对第1条意见予以采纳,明确“增加幼儿园学位1710个”。

2. 对第2条意见予以采纳,删去清理“规章”,保留“清理规范性文件”。

特此说明。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