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依法查处车辆侵绿违停行为
记者 陈培芳 通讯员 单丹燕 卓建青
奉化新闻网讯 “本来想着在附近办事,见绿化带空旷可以停车就懒得去找车位了,没想到贪图一时方便,现在要面临处罚。”5月26日,溪口镇行政执法中心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湖山水岸路旁的草坪上停放了一辆私家车。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及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禁止任何车辆在城市绿地上行驶、停放,执法队员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得知面临315元的罚款时,当事人毛某后悔莫及。
近日,随着气温的升高,出现了部分私家车主将车辆停在绿化带上或“缩在”树荫下“乘凉”的侵绿违停情况,不仅给现有绿化带造成极大破坏,更影响了市容市貌。“半个月时间,我们已依法对2起绿化带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绿化带不是停车位,随意停车必将受罚。除绿化带违停外,我们还将加大对人行道、占用非机动停车位等违停现象的监管处罚力度,近期已发放文明停车温馨提示400余份,向市民发出呼吁,停车要守规矩。”溪口镇行政执法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道。
同时,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等乱停乱放现象,连日来,溪口镇行政执法中心在镇区范围内划了2万余米非机动车辆停车线,着力缓解停车设施不足和停车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为避免所划停车线“形同虚设”,该镇行政执法中心还联合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溪口中队开展了非机动车专项整治,积极引导市民规范停放,对屡教不改的市民和商户采取暂扣非机动车的措施,惩防并举,规范镇区整体停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