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申请跨校竞聘(系统内调动)的通知

局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5月份人事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区第二轮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教职工申请跨校竞聘(系统内调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跨校竞聘(系统内调动)申请条件

1.根据《关于推进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2018〕45号)文件精神,要积极引导教师从超编、超岗学校向空编、空岗学校流动,从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

2.教师在原学校首轮竞聘聘得岗位后,根据对应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提出跨校竞聘申请。同一学校(幼儿园)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规模较大学校申请人可适当放宽,除幼儿园外同一学科本单位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1名。超编超岗学校、城区学校可以不受学科人数限制,向学校提出到空编空岗学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跨校竞聘申请。

3.为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跨校竞聘的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在本校服务满四年及以上;(2)获得名优教师荣誉称号的必须在评选学校服务满三年及以上;(3)被评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在参评学校服务满三年及以上、被评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在参评学校服务满五年及以上。超编超岗学校、城区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时,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因公办幼儿园开办速度加快,幼儿园教师跨校竞聘相关条件可作适当放宽。

5.下学期担任毕业班的教师原则上不调动。

二、特殊情况申请跨校竞聘的,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三、申请程序

凡符合教职工调动申报条件的申请跨校竞聘人员,须参加原学校首轮竞聘聘得岗位后:

1. 由学校填写完成《奉化区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请表》的第五部分“聘任单位意见”;

2. 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调动报告,并填写完成《奉化区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请表》的第三部分“交流意愿(跨校竞聘选项)、跨校竞聘单位和个人签字”,其中“跨校竞聘单位”可以具体所指也可区块表示;

3. 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另外填写《奉化区教职工跨校竞聘审批表》(见附件),由校长审批(奉化中学、萧王庙中学、龙津实验学校、居敬小学由书记审批)并填写相关意见;

4. 以学校为单位,在第二轮教师“区管校聘”首轮竞聘后于7月19日前将《奉化区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请表》、《奉化区教职工跨校竞聘审批表》及教职工本人调动申请报告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9室,完小、教学点由中心学校(编制挂靠人员由编制所在中心学校)负责报送。

5. 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申请进城(锦屏、岳林街道辖区学校)调动人员,原则上应参加相应测试。具体学科、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 经教育局审核调配,参加应聘学校二轮竞聘。

四、其他事项

1.教职工申请跨校竞聘必须实事求是,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该教师三年内不予调动。

2.学校在审批表“本单位意见”栏内未表明“要求补充同一学科教师”等意见,则不考虑补充该学科教师。

3.各学校要严把“学科对口”和“名额限制”关。严格在规定的名额内向教育局报送审批表和申请调动报告。

附件:奉化区教职工跨校竞聘审批表.doc

          奉化区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请表(包含样表).xls

           2021年跨校竞聘(系统内调动)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