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665566439R/2022-13584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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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01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2年10月27日在宁波市奉化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一、全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区共有国有产权登记公司124户(不含镇、街道企业),其中:公司制企业122户,非公司制企业2户。根据相同领域、相同板块整合的原则,相继整合组建了区投、城投、交投、水投、工投、文旅、农商、甬山投资、保安服务等集团(公司),基本形成国资主框架下9大集团(公司)运作的企业布局。全区纳入报表汇总的区属国企资产总额1830.13亿元,同比增长17.95%;净资产361.35亿元,同比增长8.8%。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显示,全区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209户,在职实有人数10980人,其中行政2371人,事业8609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96.76亿元,同比增长247.9%,其中流动资产57.4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9.36%;非流动资产239.2亿,占资产总额的80.6%;负债总额56.12亿元,同比增长58.98%,其中流动负债55.91亿元,占负债总额的99.63%;净资产240.64亿元,同比增加381.28%。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全区控制面积共191.75万亩。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50宗9129亩,其中出让土地94宗2530亩,划拨用地56宗6599亩。区域内铅锌、矿泉水资源、建筑用石料资源丰富,其他资源贫乏。全区水资源总量21.9亿立方米,人均3750立方米。全区森林面积121.57万亩,森林覆盖率65.16%,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5处。全区大陆海岸线总长53.68千米,海岛岸线总长43.74千米,共有海岛19个,均为无居民海岛。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纳入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统计范围的企业共3户,为宁波市奉化区中小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奉化区农村商业银行。中小担保公司和农业小额贷款公司均属于国有独资企业,资产总额为29601.2万元,负责总额5849.07万元,所有者权益23752.13万元。奉化农村商业银行属于国有出资企业,水务公司出资6250万元占银行5.15%股权,奉化农村商业银行2021年末总资产253.47亿元,负债235.55亿元,所有者权益17.92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多轮推进国企相同领域、相近模块的整合升级,相继完成区投集团转型,农商集团、水投集团(新)重塑,城投集团、交投集团、工投集团、文旅集团等企业深化改革方案制定。同时,围绕我区产业基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更好地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出资设立甬山投资公司,国资主框架下的9家集团化国企运营模式基本形成。
2.转变国有资本监管手段。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大力推进国资监管理念、重点、方式等多方位转变。先后在薪酬改革、业绩考核、内设机构、人员管理、资产租赁、资产评估等领域,全面实行清单管理,深入开展分类授权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以考促改”,推进企业分类改革监管和经营业绩考核,创新区属国企自主经营活动激励办法,“倒逼式”提高企业活力,提升长效发展及市场化竞争力。
3.推进国有资本有效投资。资本布局不断向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集聚,国有资本在城市建设中的骨干支撑作用日益增强。在重大交通建设方面,13个项目顺利完工,道路交通同城一体协同发展。在城市更新方面,如期推进8个安置房建设项目,城市建设再添新貌。在民生服务方面,中医院迁建、体育中心配套工程、龙潭美丽田园建设等项目,使城市品质提升攻坚战扎实推进。
4.提升国有企业信用评级。落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债务风险监测体系,对重点企业债务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并分析预警。积极推动企业信用评级提升,全区9家企业取得主体AA级信用评级,区投集团取得主体AA+信用,充分发挥主体优势。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重大国有资产地图系统升级。对重大国有资产地图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简化资产登记程序,确保系统数据保持最新。同时由国资管理中心和财政局分别对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资产数据进行日常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从平面化、表单化到可视化、大数据化的跨越。
2.加强对资产出租业务监管。严格执行修订后的资产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并建立出租台账,落实专门人员对出租资产实施跟踪管理,采取到期前提醒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租赁业务督促。2021年起对新签订的资产出租协议实施备案编号,并对资产租赁格式合同进行修正,进一步强化租赁业务管理手段。
3.修订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配置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配置标准主要分为数量标准、单位价格上限标准、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取消了对原办公家具的规格标准限制,对打印机、投影仪、空调类价格上限标准进行下调,对办公家具类个别级次的配置品目进行了微调,对个别配置品目的单位价格上限进行了下调。
4.完成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并入账。2021年11月对接区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公路基础设施核算工作交流平台,扎实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截止2021年底,奉化区13个入账主体,共计承担1304.44公里负有管理维护责任的国、省、县、乡道路,其中一级公路140.24公里、二级公路103.37公里、三级公路117.84公里、四级公路942.99公里,累计入账价值为189.14亿元。
5.开展低效闲置资产盘活。为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全年对6个行政事业单位和2个街道的38项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将萧王庙街道同山玉兰花园、大桥水利站汇庄路房屋、大堰万竹水电站、岳林街道东成小区商铺等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办理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闲置资产调拨。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开展自然资源调查与统一确权登记。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要求,奉化区自2021年8月起计划分三年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12月已完成各单项自然资源前期调查工作,计划2022年12月前完成浙江溪口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东江、剡江、县江及甬新河等重点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2.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交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第二轮划定“二上”方案,完善规划依据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国土绿化持续扩面,森林质量不断提升,6个森林抚育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通过奉化区级验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稳步实施,生态资源保护和利用矛盾得到局部缓解。扎实开展海洋预警预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养殖用海调查等工作,加强海域海岛空间保护。
3.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1年,我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108%;低效用地再开发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100%。同时,我区消化2009-2018年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1752亩,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101%;同时处置闲置土地目标完成率达到335%。
4.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大力开展耕地“两非”整治工作,全区全部完成签订协议和清理。推进百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我区第一个“千亩方”项目区面积为3167.61亩,整治后集中连片面积2806.25亩。全年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6个,其中2个项目已完成验收。全年新增废弃矿山治理项目6处,完成验收1处。配合完成全市海岸带空间布局大排查和新一轮大陆海岸线调查及年度修测任务。
5.强化自然资源督查执法。统筹各项自然资源执法专项行动,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斗争。在违建别墅整治专项行动中,推进全区违建别墅在国家系统的销号。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行动中,紧跟上级部门统筹安排,多措并举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改到位。在非农化图斑再核查行动中,督促推进各辖区整改新增非农建设问题,对存量非农建设问题进行排摸和信息采集等。
(四)国有金融企业经营情况
1.中小融资担保公司。公司出资人为工投集团,出资20000万元,2021年底资产总额29035.49万元,负债总额5784.12万元,所有者权益23251.38万元。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22.04万元,营业支出1547.65万元,净利润-563.44万元。该公司一级资产的比重为98%,净资产与两项准备金之和占资产总额89%以上,从财务风险情况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资产质量良好。
2.农业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实收资本500万元,分别由奉化区农业投资公司出资233.34万元、奉化农业发展基金投资管理办公室出资116.66万元、奉化区中小融资担保公司出资150万元组成。21年度资产总计565.71万元,同比下降1.95%,负债总计65.95万元,同比无变动,所有者权益500.76万元,同比减少2.2%。该公司2021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69万元,同比减少141.58%。
3.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属国有出资金融机构,出资人为奉化区水务有限公司,2020年出资6250万元拥有该行5.15%股份。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思路
1.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继续推进企业资产确权盘活,加快完成集团内部资产重组整合,适时以市场化方式调整重组同类资产。合理控制风险与成本,创新融资方式,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稳步推进国资证券化、国企市场化。健全国资综合监管机制,继续推进“一区一屏”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实现国资和区属企业一体化协同应用。继续探索与企业市场地位和业绩相匹配、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增量业绩决定增量激励和薪酬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2.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贯彻落实“财政综合管理、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管理”的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落实每年至少一次盘点的要求,对符合报废、报损、盘亏条件,实际确实无法使用的资产,要及时处置,确保资产账实、账账相符。要转变思想通过租赁、出售、注资、委托管理等手段进一步盘活资产。要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从源头上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控制资产增量。要推进实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整改、曝光等一系列手段,促进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严格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将用地审批与项目相结合,完善有助于强化土地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审批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完善规划机制,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常态化。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化、价格评估、资产价值核算等全新机制。加大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乱砍滥伐、违法取水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生态价值。推进国土空间设计工作,以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城乡特色风貌塑造为重点,打造美好人居环境。
4.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方面。根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要求,财政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对中小融资担保公司和农业商业银行实行委托管理模式,并对受托人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在今后管理中,应加强与各金融企业的协调与沟通,全面掌握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情况,确保保值增值。完善公司治理和薪酬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金融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把关。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度,形成全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完善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