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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街道庄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签约 系全省首个以“四个基本不变”原则原拆原建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记者 黄嘉婷 王林威 通讯员 傅颖

本报讯  昨天(13号),锦屏街道庄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签约。上午8时,在锦屏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居民携带资料陆续前来。

当天首个签约户是一对夫妻,在与工作人员核对完签约细节后,丈夫赵宁善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喜笑颜开。妻子孙金秀告诉记者,他们夫妻俩年纪大了,老房子毛病多,常常要修修补补,还要爬楼梯,诸多不便。“现在签约了,两年后可以住上新房,一家人有了盼头,很开心。”

据悉,庄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东至茗山路、南至庄山路、西至春晖路,北至中山路(不包含塔水村区域)。项目涉及被改造户数1515户,其中住宅1511户,非住宅4户(庄山社区、春晖社区、红十字会、庄山市场)。房屋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约10036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95200平方米,非住宅约5160平方米。

此次改造依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城市危房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是全省首个以“四个基本不变”原则原拆原建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被改造住宅房屋总体按照“四个基本不变”原则原拆原建,即房屋的四址基本不变、使用面积基本不变、楼层基本不变、权证基本不变,通过配置电梯、接入燃气管道、适当增加停车位、提升公共绿化等完善配套设施,合理配建社区用房,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布局,全面提高居住品质。

据锦屏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常务副总指挥邬成勇介绍,庄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高质量打造生活场景、高标准打造示范案例、高站位打造共富实践。该项目分两个区块实施改造,在规定签约期限内,哪个区块签约率先达到98%以上(含98%),哪个区块协议先生效,先改造。11月13日是签约首日,项目签约期限为45日,搬迁截止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后的第60日。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的居民,可享受签约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