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2-13651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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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17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拆迁公告(奉自然资规拆〔2022〕4号)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A〔2017〕-0112)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对涉及的宁波市奉化区征收宁南贸易物流区陈王村一号拆迁地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拆迁。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宁波市奉化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拆迁范围:拆迁范围为东至河道,南至道路、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水塘,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房票安置、调产和房票混合安置。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征收宁南贸易物流区陈王村一号拆迁地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4、签约期限:2022年12月9日——2023年1月7日止
5、搬迁期限:2023年4月7日止
被拆迁人等房屋拆迁利害关系人如对批准的房屋拆迁实施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