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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奉化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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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杜建盛副局长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574-89286292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1、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提取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制高办〔2022〕6 号)文件精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贯彻落实《奉化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奉政发〔2022〕14号)精神,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和生产方式转变,形成“空间优化、产业集群、要素集聚、功能集成、绿色集约”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方案制定过程

2022年6月30日,我局与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联合印发《《奉化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提取及管理办法》。为细化办法,便于实施,我局牵头草拟《奉化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主要借鉴了宁波市、成都市等相关文件精神拟定,并征求了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对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细化了申报对象、奖补标准、申报资料、申报流程。

三、方案主体情况

(一)整体框架

办法分为总则、支持对象和范围、支持条件和标准、申报程序、监督和管理、附则等六部分内容。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预算依据浙制高办〔2022〕6 号文件要求,按照区本级土地出让收入的0.5%提取的资金以及上级“腾笼换鸟”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二是明确支持对象和范围。支持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南新城管理中心、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及制造业企业。支持范围为工业园区(含工业社区,下同)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业园区内企业建设新增建筑面积、低效工业区块改造提升、平台园区建设(老工业园区改造)、落后产能淘汰等项目。

三是明确支持条件和标准。针对不同项目,确定各自的申报对象、奖补标准、申报资料、申报流程等条款。

四是明确申报程序、资金监督管理和附则等有关内容。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奉化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