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787/2022-137175 | 组配分类 | 就业救助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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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9 |
就业救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按以下途径分批(先免申即享、后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实施:
(一)免申即享: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无需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筛查,分批确定返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二)网上申报:除“免申即享”外的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在手机端“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事项进行申报。
(三)现场申报:因参保单位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至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上的住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