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化区集中受理第二批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申请的通告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首批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工作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31号)、《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办法(暂行)>》(甬医保发〔2022〕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奉化区第二批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受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次申请期为2022年11月9日至11日。机构正常营业、人员参保及注册等所有时间节点均按受理结束日计。
二、申请条件
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质的、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及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均可申请纳入长护定点机构范围。
(一)基础条件: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经营,在现经营场所正常营业3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不足一年的自开业以来)未因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行为而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2.配备不少于1名长期护理专职管理人员,服务能力在100人以上的应成立专门管理科室。建立规范的长护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符合长期护理保险结算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经评估得分应符合《奉化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评分表(试行)》(附件2)要求。
(二)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承担我区全域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
①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有居家养老、照护服务等相关内容。在服务区域内有主体机构,能确保服务区域的居家护理需求全覆盖。
②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少于3万元;
③配备长期护理上门服务的固定管理用房和服务技能培训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米;
④配备专业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0人,且应持有效养老护理员证。其中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年龄段护理服务人员不少10人;
⑤自主聘用或与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具备相应医护力量,能提供医疗指导服务。其中医生不少于1人,专业类别应为全科、内科、中医科或康复科;护士不少于3人;
⑥为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和居家护理服务对象购买相应责任保险。
2.承担街道(乡镇)区域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
①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有居家养老、照护服务等相关内容。在服务区域内有主体机构,能确保服务区域的居家护理需求全覆盖。
②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少于10万元,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少于3万元;
③配备长期护理上门服务的固定管理用房和服务技能培训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米;
④配备专业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且应持有效养老护理员证,其中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年龄段护理服务人员不少3人;
⑤自主聘用或与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具备相应医护力量,能提供医疗指导服务。其中医生不少于1人,专业类别应为全科、内科、中医科或康复科;护士不少于1人;
⑥为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和居家护理服务对象购买相应责任保险。
三、申请材料
申请长护定点的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奉化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二)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
(三)非营利性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正、副本复印件,营利性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复印件;
(四)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金额证明;
(五)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营业用房平面图(注明面积);
(六)提供设立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服务区域及护理床位的相关材料;
(七)近一年度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自开业以来的报表);
(八)提供工作人员花名册以及医生、护士、护工人员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九)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内部培训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护理收费标准清单、护理服务设备清单等。
四、申请方式
本次申请采用现场申请受理模式;
受理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04室;
受理人员:江老师;
咨询电话:88689420。
五、其它事项
(一)纳入协议管理的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审核联查、组织评估、结果公示等环节。
(二)按照公平参与竞争、择优纳入、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我区第二批定点机构名单,签订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服务协议。
附件:
2.《奉化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评分表(试行)》.doc
3.《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首批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工作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31号).pdf
4.《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办法(暂行)》(甬医保发〔2022〕39号).pdf
宁波市奉化区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