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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减收部分设施检测费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市特检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稳链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3号)要求,推动我局抓紧抓实抓好稳链助企纾困相关政策落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收部分设施检测费用
(一)覆盖范围:
宁波大市内餐饮企业,具体认定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减免标准:
餐饮企业的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减半收取。
(三)减免有效期:
本次减免政策执行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办理程序:
企业客户准备相关资料通过现场申报,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减免。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方案细化、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完善问题受理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问题诉求。
(二)规范操作流程。
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审批流程,做到高效便利、规范有序,杜绝随意操作。
(三)建立信息统计报送机制。
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报送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并于每月6日前,填报稳链助企纾困工作进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通过浙政钉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科技财务处。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科技财务处余养武;电话:0574-89189881。
附件:1.工作专班统计表
2.2022年度稳链助企纾困工作进度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工作专班统计表
姓名 | 单位职务 | 联系方式 | |
分管领导 | |||
联络员(要求职能部门负责人) |
附件2
2022年度稳链助企纾困工作进度情况统计表
时间 | 受检企业家数 | 检验检测台数 | 减免金额(万元) |
一月 | |||
二月 | |||
三月 | |||
四月 | |||
五月 | |||
六月 | |||
七月 | |||
八月 | |||
九月 | |||
十月 | |||
十一月 | |||
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