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2-114430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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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20 |
2021年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秉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1年实施质量品牌标准工程奖励资金项目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21年度收到财政拨付实施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投保各类中小学校、所有幼儿园食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农贸市场,养老机构食堂,文化经贸活动及其他重大活动潜江集体就餐保障,旅游者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件),输入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等九大食品安全公共领域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
1、对专项资金我单位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内部制度规定,针对我单位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单位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专项资金我单位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支付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专项资金的情况。
4、我单位由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单位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项目成效
当前,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矛盾凸显期,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群众身体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事故发生后赔偿责任难以落实,易引发社会矛盾。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供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