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2-11459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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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23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拆迁公告(奉自然资规拆〔2022〕3号)
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瑞丰村拆迁一号、瑞丰村拆迁三号、前方村拆迁二号、龙潭村拆迁十号地块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确定,现就涉及的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宁波市奉化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拆迁范围:岳林街道瑞丰村拆迁一号、瑞丰村拆迁三号、前方村拆迁二号、龙潭村拆迁十号地块内房屋,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本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征收宝化路东延工程瑞丰村一期(瑞丰村拆迁一号、瑞丰村拆迁三号、前方村拆迁二号、龙潭村拆迁十号地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4、签约期限:2022年6月12日—2022年7月11日止。
5、搬迁期限:土地征收公告之日后的第60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被拆迁人等房屋拆迁利害关系人如对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