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9496251A/2022-129636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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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溪口镇 | 成文日期 | 2022-0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武装民政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 仇文辉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县、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办理本乡救灾具体业务工作,及时查灾、核灾、报灾,管理并发放救灾款物,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四、承担本乡老年人、孤儿、五保户、“三无”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负责乡福利院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本乡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的'具体业务工作。做好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数据更新工作,并落实上述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 六、协助县(市、区)民政局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和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七、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抓好城乡社区建设。 八、负责本辖区内未在县(市、区)实行集中登记的婚姻登记工作。 九、负责本乡殡葬改革管理相关工作。 十、协助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及界桩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本乡地名命名、变更的报批和村户牌设置工作。 十一、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和处理工作,维护辖区民政工作对象稳定。 十二、办理乡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公开电话 | 0574-88875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