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2-130172 | 组配分类 | 招生信息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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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01 |
宁波市奉化区实验中学2022年初一新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宁波市奉化区实验中学是一所区直属初中,目前有36个教学班,学生1700多人,教职工133人。学校拥有一支综合素养高、教学业务能力扎实、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教师队伍。其中,宁波市骨干教师1人,区级名师3人,区级学科骨干教师6人,区级骨干班主任4人,中学高级教师57人。
近年来,教学质量高位运行让奉化区实验中学成为了区初中学校引领与示范的标杆。学校本着“一切为了学生蓬勃发展”的办学理念,以“诚 谨 竞 精”为校训,倡导“文化立校”、“科研立校”,内抓质量,外树形象,注重德育育人、活动育人,以争做“求实”、“体验”、“慧中”、“博学”实中学子为学生培养目标,通过搭建多样平台为学生的成才助威、为学生的成材助智、为学生的成人助力,进而全面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学校也先后获得“浙江省首批文明学校”、“浙江省城镇示范初中”、“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浙江省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宁波市“晨风奖”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宁波市体育道德风尚奖”、“宁波市智慧校园”、“浙江省先进教研组”、“奉化区先进团组织”、“奉化区校本研修优秀学校”、“奉化区校本研修网络平台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
招生对象
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指标进行招生。
1.本地生招生地段、范围:奉化区锦屏街道——南到岳林西路以北,东到县江以西的相应锦屏街道区域。
2.对口小学:居敬小学、实验小学。
相应区域、对口小学毕业的2021年6月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其他情况
①户迁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表、户口本、产权证等)到相关地点登记备案。
②拆迁户子女(过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表、户口本、拆迁过渡安置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现居住地等)到相关地点登记备案,酌情优先就近安排入学。货币安置视作有房,不予考虑。
(具体参看《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附件。)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登录浙江政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7月6-9日(每天7:30—22:30)。
1.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的奉化区,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
2.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
3.区教育局负责对所有在本区报名通道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补报名。
4.已通过奉化区报名资格的核验并进入本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招生。
录取流程
本校按照奉化区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划分学区、相对就近、相对稳定、适当调整”原则,采取“对口入学、分批录取”的办法。
根据常住户籍(指奉化区)小学毕业生招生批次和实施细则,当对口小学毕业生报名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批次依次招生。
具体录取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第一阶段:
奉化区实验中学按照学区招生: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录取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录取第一批次类别的学生。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25-29日。
(二)第二阶段:
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继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30日-8月。
录取批次
第一批:户籍、房产都在学区内的对口小学毕业学生。
第二批:本学区有户籍、在奉化区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本镇(街道)有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四批: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且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监护人无本镇(街道)房产但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本学区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备注:中途转入仅视作“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办法”中的“其他户口挂靠(投靠)”家庭子女,作调剂安排。
第五批:本学区有户籍、在本镇(街道)无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六批:本学区本镇(街道)无户籍、有本学区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七批:本学区本镇(街道)无户籍、无本学区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八批:本学区本镇(街道)无户籍、有本学区房产的非对口小学毕业生(普教科备案)。
第九批:其它需要解决的非对口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本学区工作生活且实际居住时间较长、普教科备案)。
(具体参考奉化区教育局招生文件,学校按照文件中规定的批次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