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3-135395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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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建〔2022〕116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04 | 成文日期 | 2023-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关于建立房屋市政工程极端灾害天气下防台应急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属地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区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关于印发奉化区“梅花”复盘评估报告任务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健全建筑工人转移安置保障和人员管理机制,完善行业主管部门与属地建筑工程防台应急巡查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区防指《关于印发奉化区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台风洪涝)“五停”“五断”工作机制的通知》,防汛防台和防范极端灾害天气,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区防指”发布的指令为遵循,严格工作作风和纪律,做到有令即行,令行禁止。紧密对接气象部门,针对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天气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要求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做好充分应急准备,工地重点部位及重点环节防汛防台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实际生产安全条件,视情停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极端天气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高空作业、室外作业、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全部停工;短时雷雨大风期间,工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施工并组织人员应急避险,如危及人身安全的果断组织人员转移撤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岗。
二、抓好防台风抗灾防洪责任体系建立,落实应急机制。指导在建项目按照当前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原有防台防汛工作预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建立由建设单位总牵头,施工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监理单位督促落实的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应急小组。要加强调查、排摸, 完善预案,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制定相应层级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各企业要组建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救援队伍,有效应对各种危机的中坚力量,并开展经常性的演练与总结提升。同步加强数字驱动,打通建筑工地防汛抗台最后一公里。结合全省数字化改革一盘棋,依托智慧住建云服务平台,力促实现“浙里建”重大应用在建项目全覆盖,提高现场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控以及起重机械安全等监控应用,提升监管效能,建立“非接触式”线上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地现场得到全面有效监控,赋能极端灾害天气(台风洪涝)时期建筑工地防汛抗台最后一公里,不断推进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
三、强化精细化管理,建立防台防汛网格化管控,实施日报送制度。坚持双轮驱动,率先织密行业主管、属地“双网格”,建立双重应急网格化管理机制。区住建局牵头对全区内建筑工地防台防汛网格化管理负总责,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一级网格长。负责统筹、协调建设工地领域全面工作;二级网格管理群按工程属地片区建立,由质安站3名副站长分别担任格长,成员为各镇街片区监督组组员;每个建筑工地为一个三级网格管理群,工地负责人担任格长,成员为各工地项目管理人员;每个建筑工地的班组为一个四级网格管理群,班组长担任组长,成员为该班组全体工人。同时,区住建局牵头,协同各镇(街道)做好建筑工地人员精细化管控,高标准再织一张管理网,由各属地镇(街道)城建分管领导为组长,城建条线干部为组员,协同落实各辖区内建设工地等人员的调查摸底, 掌握辖区内需转移安置人员情况, 安排相应的安置场所, 按照每百人配备1名工作人员来加强安置点现场管理,统计转移人员的来源, 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生活保障, 同时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队员,吸收社会应急力量,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联系当地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 配合做好社会治安、卫生防疫、药品监督和供水供电、卫生保洁等现场管理工作。
四、落实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应急巡查工作机制。根据双网格职责,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与属地管理网格,加大线上线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应急巡查力度,极端灾害天气(台风洪涝)期间盯牢全区在建工地,强化工地风险管控,管牢建筑工地高支模、超重机械、高空塔吊、高大脚手架等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停、检、降和加固等措施,排查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应急工作存在的隐患及风险,督促各参建单位和全体参建人员把防台防汛应急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大力人员转移情况暗访,强化人员返流检查。严格落实人员转移硬要求,确保应转尽转、应转快转。
五、台风过后,各企业项目在应急响应下降到相应等级且符合复工安全条件后,稳妥有序组织施工人员返回和项目复工复产,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一是对所有进场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卫生防疫规定,对施工现场办公、民工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全方位的防疫消毒。二是坚决摒弃“返岗即复工”错误理念,建设单位牵头会同参建各方对工地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重点关注临时用电、深基坑、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脚手架、高大模板架、临时设施等方面,做到不检查不复工、检查不合格不复工。三是各属地网格组要积极做好全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的帮扶指导、统筹协调、巡查督办、信息上报等工作,指导各片区建筑工地协调解决项目用工、建材物资供应等实际困难。严肃处理企业和项目部人员管理未到位、未开展排查擅自复工的或复工检查流于形式隐患未有效整改排除的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