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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283074924804f/2023-146762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银行
发文字号 奉金发服〔2023〕12号 发文日期 2023-10-13 成文日期 2023-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金融办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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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为深入推进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按照《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甬党办〔2020〕60号)精神,要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实施路径并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建设,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建设具有辨识度、品牌化普惠金融创新项目。

一、建设目标

聚焦民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主体、农户、产业工人、老年人等普惠群体,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供给,完善普惠金融服务功能,在全区12个镇(街道)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全覆盖。

二、普惠金融服务站主要工作职责

1.金融政策宣传。因地制宜开展各种金融政策宣传;开展金融机构产品宣介展示;组织开展辖区普惠金融知识、公众反诈骗、处非等宣传。

2.收集融资需求信息。及时了解当地企业和个人普惠金融融资服务需求信息,报送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

3.数字金融推广应用。特别是要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主体、农户、产业工人、老年人等普惠群体提供普惠金融场景应用金融服务。

三、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标准

(1)名称规范。服务站统一命名为:奉化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镇(街道)服务站。

(2)服务流程规范。1.公布本服务站融资服务专员电话号码;2.普惠金融服务站制度上墙(附件1)。3.为有需要企业(个人)提供《企业(个人)融资需求登记表》(附件2)。

(3)运维规范。就近指定一到两家金融机构作为驻点金融机构,根据《企业(个人)融资需求登记表》,联系驻点金融机构开展服务,如驻点机构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可将该企业信息按照《融资需求流转单》(附件3)流转到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群,由我中心统筹安排金融机构服务。

四、其他

(一)请各镇(街道)明确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融资服务专员并请融资服务专员扫码加入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群。

(二)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及运行服务情况纳入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建设考核。

附件1:奉化区普惠金融服务站融资服务操作流程(试行).docx

附件2:企业(个人)融资需求流转表.docx

附件3:企业(个人)融资需求登记表.docx

宁波市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