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665566439R/2023-14678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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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10-16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3年6月1日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2022年12月快报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区入表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135户,其中:一级企业24户(监管一级企业18户,非监管一级企业6户),二级企业81户,三级企业30户。随着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根据相同板块整合做大原则,相继整合形成区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区交投集团、区水投集团、区工投集团、区文旅集团、区农商集团、甬山投资、奉化保安公司等国资监管框架下的9家集团化公司运行模式。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200.74亿元,负债总额1725.56亿元,资产负债率78.41%,净资产475.1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2.52亿元,同比增长86.43%。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显示,全区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236户,在职实有人数11301人,其中行政2366人,事业8935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88.61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5.5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5.78%;非流动资产242.99亿,占资产总额的84.20%;受托代理资产0.07亿元,占资产总额0.02%;负债总额47.66亿元,净资产240.95亿元,同比增加0.12%。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2022年奉化区控制面积共127830.3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29宗11676亩,其中出让土地54宗1992亩,划拨用地75宗9684亩。区域内铅锌、矿泉水资源、建筑用石料资源丰富,建筑用砂(河砂)资源枯竭。全区水资源总量12.81亿立方米,人均2186立方米。全区森林面积124万亩,森林覆盖率58.48%,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5处。奉化区大陆海岸线总长53.68千米,海岛岸线总长43.74千米,全区共有海岛19个,均为无居民海岛。
(四)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纳入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统计范围的企业共3户,为宁波市奉化区中小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奉化区农村商业银行。宁波市奉化区中小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均属于国有独资企业,资产总额3.33亿元,负债总额0.65亿元,所有者权益2.68亿元。奉化农村商业银行属于国有出资企业,水务公司出资0.63亿元拥有5.15%股权,资产总额294.85亿元,负债总额275.47亿元,所有者权益19.38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工作情况
1.改革重塑增效能,不断增加国企转型“主引擎”。一是国企改革开局良好,国企资信评级加速推进,宁波宁南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评AA+资信评级。二是国有“三化”见行见效,资源资产化稳步实施,资产资本化合理布局,资本证券化有序推进。三是积极探索混改创新,区国投公司出资成立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甬山投资公司联合社会资本组建宁波锦宇物产有限公司、区城投集团与杭州宋都集团和浙江捷达物业成立和晟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等。
2.服务大局勇挑重担,“顶梁柱”作用持续发挥。一是共富探路先行一步。11家区属国企与四川甘洛11个村结对共建,8家集团(公司)助力温州文成“山海协作”;助企纾困有作为,全年累计为1505户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承租户,减免租金总额1723.19万元。二是防疫纾困担当有为。在疫情防控“战役”中,区国资国企共投入志愿者2100人次,参与社区、村及重要道路、关卡设点防控工作;三是对口帮扶落地见效。通过市场主导、资源共享等举措,11家区属国有企业与甘洛县11个村签订5年共建协议;8家集团公司助力“山海协作”,区工投集团与文成县兴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消薄飞地”项目。
3.数智监管促协同,着力激活基层治理“助推器”。一是“一平台”打造国资数字监管。根据“宁波国资大脑”建设目标,有序推进奉化国资“一区一屏”综合监管平台建成投用,搭建国资监管部门与监管企业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平台。二是“一张网”规范企业采购行为。中心不断调整完善“企采云”平台的相应模块、采购流程等,并对长期未用或产权未登记企业进行了专项清理,积极打造“阳光国企”。三是“一竿子”完善监督追责机制。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构建业务监督、提示提醒、监事会监督、追责问责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监督形成合力。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2022年5月智慧财政系统的资产管理模块全面启用,除镇(街道)外共225家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新系统管理,标志着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迈上新台阶。经过一系列系统优化,目前资产管理模块已基本能实现资产登记、资产处置、资产调拨、资产折旧、卡片打印、批量资产拆分、卡片信息修改、条形码打印等基本功能,为日常资产管理提供信息化保障。
2.开展“流程再造”调整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权限。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压实各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根据财政局党委全面开展“流程再造”的总体要求,在资产管理方面对我区国有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将设备类和办公家具类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作了适当调整,充分赋于各镇(街道)对该类资产的管理权限,对教育、卫生这两个较特殊的主管部门落实更高的管理责任,对其他各主管部门审批范围内的管理事项不再提财政备案要求。
3.落实疫情期间房屋租金减免。本次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于2022年5月上旬启动,减免对象为2022年承租奉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期限为普遍减免3个月。本次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流程简单,要求各主管部门主动落实减免工作主体责任,各出租单位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确保减免政策快速兑付到位,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经统计,全年对14个主管部门承租的17家小微企业、88家个体工商户落实普遍减免,减免金额为163.31万元。
4.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清查盘活。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要求,从7月份起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清查,坚持“应查尽查、摸清家底”、“应报尽报、全面梳理”、“应盘尽盘、全面整合”的原则,以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全区69个主管部门和12个镇(街道)占有、使用、控制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截至2022年底,已将94宗资产以有偿转让形式注入农商集团、交投集团、文旅集团,转让金额87990.56万元。剩余32宗待盘活房屋资产,面积17904.09平方米,账面原值2629.46万元,拟以有偿转让形式划转给农商集团。
5.开展资产出租情况检查。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了解2019年以来,各单位对外出租业务的审批情况、集体决策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和租金收缴情况。经汇总各单位上报数据,全区17个主管部门所属34个单位以及11个镇(街道)共计上报256笔业务,2019年至2022年8月租金合计4279.06万元,上缴财政净收益3444.1万元。
6.强化制度建设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为规范和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市财政局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奉化区实际制订《奉化区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奉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对软件资产的界定、配置、使用、处置等进行详细规定,对因人为过错责任事故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主管部门、基层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使用人员责任进行明确,强化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奉化区自2021年3月起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至2022年10月按要求完成任务。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实物量+价值量,实物量为重点”的工作思路,主要开展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六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涉及各类自然资源种类较多,各类自然资源实物量清查和价值量估算方法和方式不尽相同,最后形成了奉化区2020年国标和省标两套清查成果。
2.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是着力强化国土空间保障。积极推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取得自然资源部对我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批复。二是林业保护再上台阶。有序推动实施林长制,着力构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全域覆盖”的森林湿地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三是海洋空间资源利用保护。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已批未填”继续填海区块的处置要求。
3.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化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2022年我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目标为2050亩,全年完成2397亩,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117%;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目标为1150亩,全年完成1255亩,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109%。根据自然资源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考核要求,我区需消化2009-2018年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2398亩,全年消化2441亩,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101%。
4.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修复。一是深入开展耕地保护。认真制定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全面实施“田长制”,构建耕地保护新格局。二是土地整治成效显著。积极推进新增耕地项目选址和联合踏勘,持续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成尚田镇鸣雁村等6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市级验收,开展西坞等2个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三是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完成4处废弃矿山整改提升,完成象山满仓避风锚地项目涉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省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有序推进,8200亩战略储备林、2500亩美丽廊道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新增上图面积7254亩,提前2年完成五年行动计划。
5.强化自然资源督查执法。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4件,其中土地类违法93件、矿产资源类违法44件、林业类违法37件。土地类违法案件中,占用土地面积412.69亩,其中耕地63.83亩、基本农田17.25亩,罚款684.57万元;矿产资源类违法案件没收违法所得216.66万元、罚款76.58万元;林业违法案件中,涉及占用林地面积212.42亩,罚款811.78万元。积极与公安、纪委等单位密切配合,重点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专项行动。做好2021年度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核销、2022年度耕地保护督察问题的整改等各类督导督察工作。
(四)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工作情况
1.开展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制度建设。按照《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20〕29号)和《宁波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要求,理顺本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关系,于2021年11月19日出台《奉化区国有金融资本暂行管理办法》(奉政发〔2021〕5号),2023年印发《关于实施奉化区国有出资金融机构委托管理的通知》(奉财政发〔2023〕3号),明确国有出资金融机构名录管理名单和委托管理事项。
2.加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按照制度规定及时组织开展产权登记和年度监督检查,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2022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宁波市奉化区中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产权登记情况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并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圆满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3.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甬财金〔2022〕117号),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召开会议形式听取并了解中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运行情况、薪资管理制度等,向其受托机构了解受托情况;通过落实风险补偿机制,由区财政预算每年按担保公司每年末担保余额的1%比例安排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提高担保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对照深化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当前主要制约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由于企业规模实力与项目承载能力不匹配,难以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及明晰的投资回报。二是企业普遍资产质量低,资产负债率逐年攀高,做好强化资产负债约束、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的工作面临较大难度。三是各企业为资信评定和多渠道融资需要,普遍存在资产实力“两张皮”现象,实际有效资产增量不足,且因过度“饱和性”融资为持久发展带来隐患。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未有效落实。大多数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性不高,未建立起适合本部门特色的资产管理体制,各单位仍未制订适合本单位的日常资产管理办法。二是每年一次清查盘点工作未有效开展。各级管理制度中明确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三是资产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下步将对照市局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逐步更新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四是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有待加强。资产配置是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前提,各单位应结合存量资产控制资产配置行为,在当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下,开展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刻不容缓。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尚未形成与报告制度相适应的规范化资产核算指标、统计标准和操作口径,资源数据质量有待提高,计量和统计标准有待规范和统一。二是对国有自然资源的统计目前侧重于实物量统计,对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统计和评估核算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无法准确估算,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彻底盘清还需一定时间。三是自然资源管理精细化和数字化程序有待提高,自然资源长期实行分类管理,机构改革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不统一、不衔接的情况依然存在,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的系统性、精准性和集成性需进一步提升。
4.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方面。一是实际管理模式与理想情况存在一定距离。出资人职责中财政作为出资人具有完善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系的职责,向其选派董事、监事,参与公司薪酬管理等,实际情况与职责规定有一定距离。二是缺乏专业管理机构。宁波市财政局设有金融处参与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而区财政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上没有专门的机构以及相关经验,对其管理模式仍在探索过程中,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仍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如何做好管理仍需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思路
1.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全力推进“139”国资国企质量发展行动,即:围绕“一条主线”,实施“三个主题年”全力抓好“九大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战略性整合,打造定位明确、主业突出、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集团。统筹运用融资创新工具,助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使国有资产向企业具有竞争优势的主业集中。优化国企市场化选人机制,完成区属国企“三个一”人才库的迭代更新,建立党建人才库、国企后备干部库、外部董事人才库。依托各类重大项目,增强国资国企助力共同富裕辐射功能,形成一批具有高辨识度的品牌。全面开展能力素养提升,持续优化科学考评体系,强化国资监管“智治”,深化国资“大党建”工作,打造具有借鉴推广价值的“企雁”系列“金名片”。
2.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要紧跟市财政局步伐,继续更新完善区级国有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坚决贯彻落实“财政综合管理、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管理”的分级管理原则。要推行资产配置预算管理,首先从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类资产的配置编制核定入手,对目前已明确配置数量标准的部分资产开始,编制相关资产配置预算,对未明确标准的资产,遵循完成职能的最低限度和最优标准原则,按需从严控制。全面落实每年至少一次盘点的要求,对符合报废、报损、盘亏条件,实际确实无法使用的资产,要及时处置,确保资产账实、账账相符。要推进实施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探索建立覆盖资产管理全流程、全要素的绩效评价制度,有效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根据市局统一部署,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要全面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统一资源分配、坐标体系、空间数据和测绘规范,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筑牢基础。要加快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统一计量标准,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和核算监测制度体系,实现由数量到价值的转换。探索编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有效掌握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真实动态存量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自然资源资产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方面。根据《奉化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区财政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对奉化区中小融资担保公司委托区工投集团进行管理,对农商银行委托水务公司进行管理,并对受托人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但在实际管理中,仍存在实际情况与职责要求存在一定距离、在管理上缺乏相关经验等问题。在今后管理中,应加强多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在职责划分和管理权限方面加强沟通,发挥各自优势,交流工作思路、经验做法共同管理好国有金融资本。要加强与国有金融机构的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分步推进,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逐步克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