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2023〕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3学年初一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2023学年教育事业计划,2023年初一计划招收12个班级,576名学生。
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为本街道行政区域,对口小学为本街道的公办小学。
报名方式
2023年5月23日至27日(7:30-22:30)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可以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中的一种:
1.一是电脑网页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入学报名
2.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并高级实名注册,在“城市”频道中找到“甬有优学”应用,选择热门服务中“义务段入学”进行入学报名。
3.报名方法:新生报名时可以选择“划分学区”方式,根据户口、房产产权证、居住证等信息,申请我校报名;也可以选择“校校对口”方式,根据毕业学校(本街道的公办小学),申请我校报名。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选定后,不能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
4.注意事项
①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事宜;
②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将直接影响学生正常入学。报名日期截止前,可以更改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报名日期截止后,不能再更改信息。
③各类需上传的证件照片,一定要完整、清晰,以便审核能顺利通过;
④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学校会通知监护人,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补报名,否则认定为条件不符;
⑤已通过报名资格核验的学生,当年不得再参加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招生。
录取方式
1.奉化区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本地户籍学生第一阶段录取批次
第一批:学生有本学区户籍,并与监护人户籍(监护人为户主)、家庭住房(监护人有房产,以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的。
第二批:学生在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监护人为户主)、监护人在奉化区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
第三批:学生在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监护人为户主)、监护人在本学区无房产但有本镇(街道)房产的。
第四批:学生有本学区户籍,且自出生日起一直在祖辈处(祖辈为户主),并与监护人户籍一致,该祖辈在本学区有住房的。
第五批:学生在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监护人为户主)、监护人在奉化区有房产,但本镇(街道)无房产的。
第六批:学生在本学区无户籍、监护人有本学区房产的。
第七批:学生在本学区无户籍、监护人无本学区房产,但监护人在本学区工作生活且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
备注:
(1)属于共有住房的,产权比例须达到50%及以上。
(2)学生出生落户时户口未在祖辈处,后迁入的;学生户籍与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均属于户口挂靠,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普教科递交《特殊情况学生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再作调剂安排。
2.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学生的补录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报名信息及我校学位剩余情况,确定拟录取学校,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监护人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如同意,则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学生自动录取到拟录取学校;如不同意,请于7月3日到宁波市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成东路277号)二楼E区“社会民生综合窗口”递交《学校调剂申请表》,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逾期未递交《学校调剂申请表》的,默认为同意到拟录取学校就读。
3.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分类按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第一类为:优抚优待对象。
第二类为:政策性招生对象。
第三类为: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户籍未转入的随迁子女即以房入学对象。(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产权证)
第四类为:城区间流动对象。户籍在海曙、江北、鄞州、北仑、镇海及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前湾新区的学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本学区工作或就业,且实际在奉工作、居住半年以上的有效凭证(租房协议、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并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于5月18日-27日到宁波市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社会民生综合窗口”申请入学。
第五类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即量化积分入学对象。申请积分入学条件和积分申报方式、地点、时间等见《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以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积分高低为序,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止。以居住证地址所处镇(街道)申请相应学校入学,未能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第六类:无量化积分对象。
第七类:无《浙江省居住证》对象。
按以上招生对象顺序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招生工作时间表
时间 | 内容 |
5月23日至27日(7:30-22:30) | 监护人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
6月15日前 | 学校完成报名资料信息核验,核验结果通知家长,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修正 |
6月19日前 | 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第二次确认 |
6月20日-29日 | 学校第一阶段录取 |
7月4日-8月 | 学校第二阶段录取 |
7月11日-8月 | 第三阶段录取,未录取学生调剂录取 |
8月31日前 | 将所有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管理系统 |
招生咨询电话
88906903、8890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