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对溪口镇防汛工作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的函
溪口镇人民政府:
2月28日,区水利局派出检查组对贵镇开展了防汛工作抽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镇政府已开展汛前自查,但未见相关佐证材料。各体系、预案及在建工程的度汛方案正在更新和编制过程中,各责任人也在更新过程,需加快进度。
2.合时岩水库现场无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偏少,脚手架搭建不规范,部分人员未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缺少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3.三星桥水库坝坡存在少量白色垃圾等杂物。
4.甬金铁路跨跸驻江与岩头江两处河道已被填成临时施工道路,其下用涵管通水,各种材料堆积,侵占河道,严重减小河道行洪断面,影响安全度汛,且两处河道均未按照防洪影响评价要求对堤防进行改建。
二、整改要求
1.及时完成各体系及预案编制与更新,完成各防汛责任人的更新,严格落实自查机制。
2.合时岩水库项目法人应加强管理,增加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带,增设消防设备,严格按规范搭设脚手架,为各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保护设备与劳保用品,并按规范佩戴。
3.三星桥水库清理坝坡。
4.要求镇政府立即督促甬金铁路施工方停止侵占河道,抓紧时间整改,恢复河道行洪断面;尽快按防洪影响评价要求落实开展跨2江处堤防的改建工程。
5.进一步落实防汛安全责任,针对我局抽查和贵镇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度汛安全。请贵单位于4月15日以前完成整改(有相应照片、文件等佐证资料)。未整改完成之前,请于每周四前将附表报送至我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附表:水旱灾害防御风险隐患动态管理汇总表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