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3-145096 | 组配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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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政办发〔2023〕33号 | 发文日期 | 2023-08-02 | 成文日期 | 2023-0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宁波市奉化区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
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确保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规划、申报、评审和建设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浙江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农渔发〔2021〕18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数字渔业,全面实现渔区乡村振兴目标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根据《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全面推进我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使其成为我区渔业防灾减灾的重要屏障、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枢纽、渔民转产转业的重要基地、展示渔区特色的重要窗口,推动渔区渔业渔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创建,到2023年底初步建成布局合理、产权清晰、功能完备、管理先进、生态良好的现代渔港管理体系,到2024年6月底前完成奉化区国家级中心渔港动态认定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渔港管理水平,完善渔港基础设施,实现执法力量协同驻港监管,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渔港经济区在服务渔业生产、加强渔船渔业资源管理、保障渔船渔民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在促进渔业一二三产融合、打造渔业渔村文化、推进渔区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到2024年底前完成奉化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报批和农业农村部现场评审认定工作。
三、主要任务
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主要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从发文之日起到2024年4月,主要完成莼湖中心渔港等级动态认定。一是编制渔港基础材料,收集汇总渔港动态认定基础材料,划定中心渔港港址港界,制定权属清单,完成渔港实景鸟瞰图、渔港总平面布置图;二是提升渔港综合能力,设立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和港务管理机构并驻港监管,完成监管部门、渔港物业驻港管理,建设完善渔港污染物防治设施设备及应急管理设施;三是完成渔港升格工作,编制、提交莼湖中心渔港申报材料,迎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及农业农村部组织实地检查核验。
第二阶段为2024年4月到2024年10月,主要完成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申报。一是启动项目编制工作,完成《奉化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奉化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评审;二是推动渔港基础建设,完成桐照、栖凤渔港疏浚维护工程项目变更、施工及验收工作,做好子项目前期报批及预审工作;三是完成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报批时间提交申请,迎接农业农村部组织现场评审和答辩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4月)。建立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表,积极开展创建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推进落实(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各相关部门对照工作任务,按照“事项化、项目化、定量化”原则,认真梳理细化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盘点销号,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迎接评审(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完成资料汇编,组织模拟测评,抓好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全天候联点共建、蹲点守线,迎接农业农村部组织现场评审和答辩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是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沿海镇(街道)等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督促本方案的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紧密合作,实行一把手亲自抓,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成立工作专班,完善责任机制,将建设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工作部门、岗位和责任人,明确专人对接,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三)加强投入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每年从中央渔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组织经营多形式的渔港经济区投入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渔港经济区开发领域。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宁波市奉化区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