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核定奉化体育中心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3-150058 | 组配分类 | 其他决策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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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22 |
为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拟定奉化体育中心停车收费标准。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 话:89294236; 联系人:郭 辉
2、地 址: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613室(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2日
关于核定奉化体育中心停车收费标准
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奉化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奉化体育中心地下停车收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经研究,核定奉化体育中心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1小时(含)内不收费;2小时内2元/车次;2小时至4小时5元/车次;4小时至6小时10元/车次;6小时至12小时16元/车次;12小时至24小时(含)20元/车次;超出24小时的按标准累计收费。实际停车尾数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相应标准计费。免费停车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清运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车等免收停车费。
三、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准工作,在停车管理区域醒目处设置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核定奉化体育馆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奉价费〔2017〕18号)同时废止。
《关于核定奉化体育中心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在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