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3-145979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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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教工〔2023〕20号 | 发文日期 | 2023-09-04 | 成文日期 | 2023-0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教育工会:
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体现党和工会组织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关心关爱,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成就感,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教师节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要求
1.2023年宁波市教育局认定担任班主任满30年的教师;
2.宁波市第三十五届“王宽诚育才教师”推荐人员和宁波市第三届“四有好教师”推荐人员;
3.阿拉校园好教师,在编教职工数80名以上学校各推荐2名,其它学校(幼儿园)各推荐1名,其中,裘村、松岙等偏远地区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不含2023年区级表彰人员和各级各类名优教师);
阿拉校园好教师要求:师德高尚,淡泊名利,坚守教师本色,默默耕耘教学第一线,业绩突出,在无私奉献、立德树人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校推荐对象须由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上报教育工会审核。
二、慰问时间
2023年9月5日~9月8日期间,区教育工会将慰问品发到相关学校,举行简洁的慰问仪式。
三、慰问经费
慰问品以实物形式,慰问经费由区教育工会承担。
请各校工会在接到通知后,做好推荐工作,慰问名单在教育工会钉钉群二维码上传,确保慰问活动顺利进行。
中国教育工会宁波市奉化区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