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根据宁波市人员交流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方式 | 原工作单位及 岗位等级 | 拟调入单位及 拟聘岗位等级 |
赵鹏辉 | 男 | 1995.08 | 新疆大学 软件工程 | 本科 | / | 公开招聘 | 区江口街道事业, 专技十二级 | 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专技十二级 |
胡钢 | 男 | 1994.06 | 邢台学院 会计学 | 本科 | 助理会计师 | 公开招聘 | 区中医医院,专技十二级 | 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专技十二级 |
陈巧英 | 女 | 1982.01 | 湖北农学院 法学 | 本科 | / | 公开招聘 | 仙居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管理九级 | 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管理九级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8681510,联系人:葛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