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根据宁波市人员交流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方式

原工作单位及

岗位等级

拟调入单位及

拟聘岗位等级

赵鹏辉

1995.08

新疆大学 软件工程

本科

/

公开招聘

区江口街道事业,

专技十二级

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专技十二级

胡钢

1994.06

邢台学院 会计学

本科

助理会计师

公开招聘

区中医医院,专技十二级

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专技十二级

陈巧英

1982.01

湖北农学院 法学

本科

/

公开招聘

仙居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管理九级

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管理九级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8681510,联系人:葛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