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27Y/2024-157093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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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10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区对现行的以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社会公众如果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574-59553686;通讯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茗山路15号;联系人:俞智铭。
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10日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区对现行的以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4件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或者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或者适用期已过的,或者与当前形势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奉政办发〔2014〕117号 |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2 | 奉政办发〔2016〕74号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
3 | 奉政办发〔2020〕20号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促进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4 | 奉政发〔2021〕9号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