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波市奉化区住建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4-157229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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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11 |
《宁波市奉化区住建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反馈至区住建局,联系地址:奉化区岳林街道义门路62号人防大厦,联系电话:0574-88500016,联系人:陆鹏荣。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宁波市奉化区住建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3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宁波市奉化区促进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奉建〔2017〕95号)。
《宁波市奉化区住建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