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24-157382 | 组配分类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主题分类 | 电力,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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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9 |
关于同意宁波奉化区裘村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复函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关于申请浙江宁波奉化区裘村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函》(甬电函〔2024〕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配套浙江宁波奉化区裘村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保障光伏电力送出,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宁波奉化区裘村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407-330213-04-01-996272)。
项目法人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曲池~裘村T接碳银光伏110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2×5.87km;曲裘1779(曲村1780)22号塔~23号塔导线改接,更换架空导线2×0.22km。220kV曲池变改造110kV出线间隔2个。110kV裘村变改造110kV出线间隔2个。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为2853万元,项目的资本金为投资额的25%,由项目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法人单位贷款解决。
五、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工艺标准规范实施,按照项目取得的审查、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措施。
六、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宁波奉化区裘村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132024XS005241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