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4-158205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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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政发〔2024〕21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25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00-2024-0006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区对现行的以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4件已被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或者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或者适用期已过的,或者与当前形势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奉政办发〔2014〕117号 |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2 | 奉政办发〔2016〕74号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
3 | 奉政办发〔2020〕20号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促进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4 | 奉政发 〔2021〕9号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
奉政发〔2024〕21号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