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波市奉化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智造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索引号 | 11330283742197906J/2024-159713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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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9 |
为加快奉化区新型工业化建设,促进制造业智造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秉承集聚、智造、创新、传承总体原则,根据区委区政府建设美丽滨海大都市的战略部署,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兴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基础上,结合奉化经济发展实际,围绕“五上一提”(上规上云上榜上市上楼提效益)要有所突破的总体目标,区经信局牵头草拟了《宁波市奉化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智造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6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奉化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孙毕永,地址:奉化区大成东路1228号,电话:0574-89286433。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9日
宁波市奉化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智造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建设美丽滨海大都市的战略部署,加快奉化区新型工业化建设,促进制造业智造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特制定本若干意见。
一、打造新型产业体系
1.重点发展“一大一高两新”产业集群。对标省委省政府“关于浙江省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市委市政府“关于宁波市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的战略部署,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及“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立足“8100”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坚持巩固提升本土优势产业与培育发展前沿产业相结合,打造大健康、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集成化、高端化发展。(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2.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扶持发展一批生命健康、空天信息、机器人等未来主导产业,在重大项目投资、企业培育、园区建设、应用场景打造、人才引培等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3.明确“2070”规划建设导向。实施工业区块控制线刚性管控,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主导产业体系,编制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和“2070”产业空间布局导向目录,引导新项目进园区、存量项目有序进园区。(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4.明确数字化、绿色化、研发投入和亩均论英雄导向。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数字化等级认定和绿色化改造,综合运用企业研发投入以及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结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5.强化产业准入导向。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依法依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6.加速产业招大引强。实施优质制造业外资项目落户奖励。(责任单位:区投促中心)
7.支持产业有效投资和设备更新。鼓励项目加大投资,对项目设备投资、市产业链标杆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项目设备更新给予支持。鼓励项目参与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设。对市、区级数字化车间项目建设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加速开工投产。(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投促中心)
二、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8.培育数字经济骨干企业。对入选省级数字经济榜单的电子信息、互联网软件企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9.推进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建设5G全连接工厂、市(区)级数字化车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大力培育为企业提供生产管理服务的云平台、智能制造服务公司、“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数字化转型技术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0.打造数实融合标杆项目。鼓励开展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和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加速产业创新集聚突破
11.推进科创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申报各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2.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三首产品开发推广给予支持。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和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规上企业内部组建企业研发团队。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总部,支持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开展技术合作和服务设立的技术转移中心、创新联合体建设。(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四、实施企业梯度培育
13、鼓励企业上榜上台阶。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对首次入选相关榜单的企业、营收规模上台阶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属于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企业的,再给予一定奖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宁波市“大优强”培育企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4.激励两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中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5.推进企业参与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大力培育初创型、成长型科创企业,推进区内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并通过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五、促进企业绿色集约发展
16.支持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市级零碳示范工厂和市级、区级各类绿色制造项目,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申报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试点、再生资源及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用试点示范企业园区。(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7.推进“腾笼换鸟”攻坚行动。推进低效工业区块改造,鼓励申报宁波市工业区块改造以及“工业上楼”标志性项目、存量腾挪入园项目。支持低效用地提容改造,对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工业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实施拆建、改扩建、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8.支持提升小微企业园能级。省级小微企业园(除新建成外)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对新获评的星级小微企业园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六、深化知识产权品牌标准质量建设
19.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鼓励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高标准服务与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0.推进质量以及标准化工作开展。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各组织创牌创优,支持“品字标”、国际测量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推进标准化战略,支持标准制修订和创新,鼓励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支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提升标准化水平。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发展“双碳”、“绿色”等产品认证,深化企业GM2D应用,推进产品“三同”行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资源要素配置
21.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引育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制造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对入选区级“凤麓英才”团队项目、“凤麓英才”个人项目、区级“奉化工匠”、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档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投促中心)
22.支持卓越工程师培养。聚焦企业一线实践培养卓越工程师,分领域、分梯度、分阶段建设卓越工程师队伍。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建设点、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构建额度共享、资金互通的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联动机制,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和市场化投资机构加大对优质产业项目的支持。创新“科技贷”实施手段,联合区内相关金融机构及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4.加大企业服务保障。加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公益性服务,支持工业行业协会、数字经济促进会开展行业企业服务。鼓励企业导入先进管理模式,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对企业参加国内重要展览活动给予支持,全力打造“工链圈”平台,完善产业链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25.强化工业用地保障。推进空间布局和发展模式创新改革,扩大产业用地规模、加快工业用地供地节奏,对符合“一大一高两新”产业和未来主导产业目录的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优质企业的产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6.加强智库合作。聚力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支持优秀智库机构开展新型工业化、产业集群建设、数实融合、一流企业培育等重大战略性咨询服务,给予综合扶持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27.推动保险全链条支持新型工业化。鼓励企业购买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险、科技项目安全责任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系列保险、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质量责任险等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八、附则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4年1月1日以来,符合本意见相关奖补政策的参照执行(有专项政策方案的以专项政策方案明确的时间为准)。
《宁波市奉化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智造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6日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