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公安局和宁波市教育局联合发布的“甬公通字(2021)5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校园涉外案(事)件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机制。
二、组织架构
成立涉校涉生矛盾风险排查与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蒋晗、书记林兴锋任组长,副校长胡伟珠、洪崴儿、德育主任董光雄、教导主任马水娟、安保处主任庄莲冰、总务主任孙波任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
三、排查机制
定期排查:学期开展一次全面的矛盾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家校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
专项排查:针对特定时期或特定事件,开展专项矛盾风险排查工作,如开学初、考试前后、节假日等。
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矛盾纠纷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
四、调处机制
分类处理: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调解、协商、教育引导等。
快速响应: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响应,迅速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跟踪回访: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不出现反复。
五、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教育:通过班会、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缓解压力,调整心态。
营造和谐氛围: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形式,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增进师生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涉校涉生矛盾风险排查与调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风险排查与调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等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总结与评估
定期对涉校涉生矛盾风险排查与调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定期对涉校涉生矛盾风险排查与调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
奉化龙津实验学校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