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6747246701/2024-158768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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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04 |
奉化区商务局关于公布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违法违规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108号)《宁波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商务部门牵头开展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超标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相关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举报热线投诉举报违法线索。商务部门在核实相关线索基础上,根据事件性质进行处置或将线索移交至相关部门并配合查处。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进一步促进我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举报电话:0574-88972825 电子邮箱:fhswjyj@163.com
宁波市奉化区商务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