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83074924804f/2024-158870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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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金发服〔2024〕15号 | 发文日期 | 2024-11-26 | 成文日期 | 2024-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金融办 |
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个人购买新能源新车商业保险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奉化区汽车销售企业、奉化区财险公司:
为激发汽车消费新潜力,促进社零平稳增长,现将《奉化区2024年个人购买新能源新车商业保险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车险开票时间在活动期间即可参与申报)。
(二)活动对象
活动期间,在奉化区汽车销售企业(以下简称参与活动企业)购买新能源新车,同时在奉化区财险公司购买新车商业保险的个人消费者。
(三)商户范围
奉化区汽车销售企业(同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车企)。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商务局
执行承办单位: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奉化区汽车销售企业、奉化区财险公司。
(五)补贴标准及模式
1.补贴标准:活动期间组织发放新能源新车商业险消费券,拟发放总金额人民币45万元(发放面额拟定为新车商业险金额满3000元可申领900元购险补贴,满4500元可申领1300元购险补贴,满7000元可申领2000元购险补贴)。为提高消费券发放公平性,防范系统性交易风险,采用先报名提交,审核通过后发放购险补贴(具体由执行承办方负责)。发券指标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具体发放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
2.补贴模式:由活动车企代消费者在购车与购险流程结束后发起,通过指定渠道上传申报材料,审核后发放补贴,补贴款直接发放至购车人银行账户,先报先得,名额有限,发完为止。
二、发放及使用规则
(一)资料提报要求
由汽车销售企业至指定活动链接,上传消费者购买车险资料,资料包含以下内容:保单(购买奉化属地保司的保单)。车辆商业保险保单发票(金额大于3000元)、购车发票(限新能源汽车)、用户承诺函、用户身份证信息、银行账户等。
经平台审核以后,锁定消费券补贴额度,在资料申报通过后20个工作日,通过平台向消费者发放新能源保险消费券。
(二)活动结束条件
所有新能源保险消费券额度先到先得,以实际申报进度为准,总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时间截止均视为活动结束。
三、资金配置
总额度不超过45万元。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活动启动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汽车销售企业在消费者购车与购险后代消费者提交购险补贴申报资料,所有资料齐全后汽车销售企业通过指定活动链接申报。
(二)补贴对象:汽车消费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每辆新车只能申报 1 次补贴,消费者在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购险补贴。
(三)补贴发放:补贴款将在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至消费者银行账户。
(四)退保管理:如发生退保,需个人退还补贴资金、经平台核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可办理退保。
(五)其他说明:
1.活动仅限个人购车险使用。如已参加宁波市购车险补贴相关活动不再重复享受本补贴。本人承诺不与市购车险补贴等活动重复享受,如发现重复享受,需退回补贴资金。
2.购险人因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正确导致补贴发放不成功的,需在2025年1月10日前更改补正相关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信息的,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