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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39G/2024-136095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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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08 |
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1.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区有关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4.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情况、工程结算和决算。
(5)区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由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负责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7.负责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组织专项审计调查。
8.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组织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其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10.承担上级审计机关依法委托的审计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本单位包含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等内设机构。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4年收支总预算1535.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153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9.62万元,占96.39%;上年结转收入55.46万元,占3.61%。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1535.08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8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82.3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52.0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62万元,项目支出478.46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35.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9.62万元、上年结转55.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8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82.37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5.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495.62万元增加3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变动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89.89万元,占84.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7.65万元,占8.31%;卫生健康支出(类)35.17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类)82.37万元,占5.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8.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03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478.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46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数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73.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49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7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费和医疗费正常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1.12万元,与上年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57万元,与上年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9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正常变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8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正常变动。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正常变动。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7.87万元,与上年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4.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2人。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接待的专项审计工作等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本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024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92万元,增长9.32%。
2024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5万元。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2024年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预算项目2个,项目支出预算资金35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9.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7.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