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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站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22 10:57浏览次数: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配合做好年度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监测。

1.环境空气质量方面

(1)年度目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6%、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45微克/立方米。

(2)数据情况:2023年1-12月份,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2%,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44微克/立方米,3项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考核要求。

2.水环境质量方面

(1)年度目标:市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千吨万人”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数据情况:2023年1-12月份,15个县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5个“千吨万人”级以上(横山水库、亭下水库、萧王庙街道活动堰、金溪河、里岙水库)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地表水、环境空气核心监测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是水环境质量监测成果持续稳定。圆满完成年度水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做好国省控断面水质采测分离数据审核、反馈等工作。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第五年保持在100%,15个区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和优良率均为100%,其中Ⅰ类水1个,占比6.7%;Ⅱ类水9个,占比60%;Ⅲ类水5个,占比33.3%。

二是大气环境监测成果卓有成效。2023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4.2%(宁波大市排名第3),其中一级优142天占38.9%,二级良202天,占55.3%,三级轻度污染19天,占5.2%,四级中度污染2天,占0.5%。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的六项污染物中3项达到国家一级标准(SO2、NO2、CO),3项达到二级标准(PM2.5、PM10、O3)。其中优良率94.2%,同比上升1.3%;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浓度14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1%;二氧化硫平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二氧化氮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8%。

(三)监测能力提升逐步推进。

一是圆满完成年度上岗考核及质量管理体系交叉检查。2023年11月份,市监测中心组织考核专家组对我站技术人员进行了持证上岗考和境质量体系交叉检查。全站参加上岗证考核共8人,报考项目66项次,一次性考核通过率达100%。

二是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作。制定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2023年行动计划》(奉环字〔2023〕1号),进一步细化明确2023年度基础保障、业务能力、设备配置等8大类23项能力提升主要任务,正式启动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工作。2023年,根据宁波市考核评估结果,奉化站排名在8个县级站中位列第6名,较2022年提升2个位次。

(四)高效有序配合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一是抓好地表水监测。根据监测频次,保质保量完成15个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裘村断面,2条三江支流的采样、分析工作,及时将数据提供给业务科室实现一月一通报;完成四个季度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分析和数据上报工作;完成上半年、下半年农田灌溉水质监测任务;完成四个季度入海闸海洋尾水监测;配合宁波市监测中心做好横山水库、亭下水库的水华预警监测数据报送;配合宁波监测中心完成四个季度三江支流监督性监测任务;做好亚运会横山水库藻类巡查工作。

二是抓好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审核。指定专人每日对教育局、溪口镇政府和龙津实验学校3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数据进行审核,在审核中及时将PM2.5、PM10的小时值、日均值变化趋势提供给业务科室,加强数据监测的预警联动,有力做好技术支撑;做好一月一次的降尘监测工作;完成每月降水监测工作,做到逢雨必测。

三是开展噪声监测和其他监测。完成了年度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任务,以及四个季度功能区噪声监测任务。配合宁波市监测中心完成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自动站建设任务。

四是配合执法队做好重点源执法监测和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监测工作。2023年,已配合执法队出具监测报告108份,为环境管理、行政处罚和信访调处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2023年,已完成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家垃圾填埋场、1家垃圾焚烧厂、13家重金属企业、13家排污许可证发证企业的采样、分析、数据上报等任务,共编制监督性监测报告37份。

(五)持续抓好自动监测数据预警预报。

今年以来,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和预警反馈机制,每日落实专人在线巡检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2023年,动态发布预警次数上千次,将长汀断面、西坞断面、江口断面、龙潭断面等重点断面和空气质量不稳定数据第一时间预警反馈给业务科室,大大提升了自动数据的实际应用效果,为环境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持续推进监测能力提升。

一是全力备战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大比武。根据省市监测大比武工作要求,制定了《奉化区备战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综合大比武工作方案》,组织5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大比武,通过理论复习、技术培训、实操演练等方式,全力以赴参加省市举办的监测大比武活动,营造了扎实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技术的良好氛围。2名同志获市级理论三等奖,1名同志获市级综合三等奖。在全省环境监测大比武理论知识竞赛中排名第19名,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精心编制环境监测简报。2023年,完成1-12月的每月一期,共计12期《奉化环境监测简报》,简报涵盖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环境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学术讲堂。以视频、实操和现场参加等培训方式参加省市监测中心组织的14期甬环监学术讲堂公开课,共计87人次。1人参加市监测中心组织的甬环监学术讲堂。通过参加各类培训,着力提高了监测人员业务水平、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四是完成新方法变更工作。完成总悬浮颗粒物方法(HJ 1263—2022)变更工作。

(三)其他工作

一是完成龙津实验学校空气站房搬迁工作。4月3日,已将龙津实验学校空气站房搬迁至大桥市场站点,并通过验收。

二是完成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范,已完成编写我区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三是配合完成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今年5月,我站积极配合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区的9个点位完成了土壤样品采集工作。

四是配合完成农污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完成上半年和下半年的191个农污终端的出水检测,全年检测合格数为175个,达标率为92.82%。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测站将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奋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监测条线业务工作符合美丽浙江、美丽宁波和区级考核的要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生态环境监测保障力量。

(一)保质保量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继续扎实做好2024年度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千吨万人”水源地、酸雨、农村环境质量、农田灌溉水、声环境质量、应急监测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同时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等重点源监测工作。

(二)强化质量管理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监测管理制度。按照数据科学准确的要求,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上报数据及时有效,上岗证考核、能力验证、飞行检查等外部核查通过率100%;二是完善管理体系建设。根据新版《评审准则》修订完善体系文件,借助内外部考核、飞行检查及能力验证等活动,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持续有效运行。

(三)精心编制各类环境监测简报。精心组织编制一月一期的《奉化环境监测简报》,简报内容涵盖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噪声、生态补偿考核等内容,并将手工和自动数据结合整理分析汇总。通过编制简报,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知晓面,供局各科室和领导决策分析。

(四)持续深化环境质量数据预警预报。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和预警反馈机制,每日落实专人在线巡检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对异常数据及时做好和第三方运维的沟通联系。将地表水断面和空气质量不稳定数据第一时间预警反馈给业务科室,实现局站联动,提升自动监测数据的实际应用效果。

(五)强化监测业务技术本领。逐步提高监测岗在编人员比率,2024年确保在编在岗比率达到50%,全力抓好监测队伍理论和实操的培训以及宣贯。常态化开展在岗人员定期培训、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监测技术培训,参与率大于50%。邀请市中心技术团队驻点“技术帮扶”指导,积极报名参加市监测中心“导师带徒”制度,人员参与覆盖率达到全站人员的60%以上。监测人员都得到实打实的技术提升,全面提升监测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操业务能力。

(六)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统一标志标识工作。根据省厅要求,2024年6月底前完成5个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标识标牌统一,其余自动站站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全面做好省控地下水区域点位布设工作。根据省里统一部署要求,2024年完成我区1个省控地下水区域监测点位布设工作。

(八)有效配合执法队提供各类监测数据。配合执法队及时准确地提供和出具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环境信访等监测数据、监测报告,为行政处罚和信访调处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