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152265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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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3 |
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度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和收购环节补贴资金自评报告
开展粮食和油料作物规模补贴工作和收购环节补贴工作,是完成粮油保供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一件重要的民生实事。现对2023年规模种植补贴和收购环节补贴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自评结果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3年促进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发展项目、粮食规模种植补贴、种粮大户粮食收购补贴,资金在甬财农〔2021〕134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甬财农〔2022〕142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奉化年初预算“粮油生产补助配套”项目中列支。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资金实际到位4210.937627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047.847627万元,本年资金3163.09万元;按财政资金来源分,其中宁波资金2754.047627万元,奉化资金1456.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补贴资金实际支出2990.182318万元;结余金额1220.755309万元,其中79.915591万元区级资金收缴区财政,其余资金结转2024年使用。
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发放2023年度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度粮油种植补贴2591.782318万元(奉农【2023】40号),其中粮食规模种植补贴1997.703080万元、规模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415.556238万元、油料规模种植补贴178.5230万元;
发放非粮化整治恢复种粮奖补资金398.4万元(奉农〔2023〕171号)。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取得成效
通过粮油作物和收购环节补贴,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增加了我区粮油作物种植面积,为完成粮食稳产保供任务保驾护航。
四、问题与建议
针对补贴面积大、种粮数据信息化不够等问题,我局成立粮油生产补助配套项目专项督查组,会同各镇(街道)不定期按季对上报的补贴种植面积进行随机抽查;严格规范补贴流程,依托广大农民群众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完善基础数据建设,根据相关软件开发应用的成熟进程,加大“粮食监测系统”、“农省心”等数字化平台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