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4-15249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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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
区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关于调整区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镇(街道)建设施工专委会,区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并压实各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区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宁波市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调整宁波市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的通知》(甬建专安委〔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区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以下简称“建设施工专委会”)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建设施工专委会。区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府办副主任、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二)建设施工专委办。建设施工专委会下设区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办公室在区住建局(以下简称“建设施工专委办”),可实行相对集中办公。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专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建设施工专委会。统筹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关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部门监管责任。部署全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相关专项治理行动,协商解决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各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各行业强化各限额以下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属地镇(街道)的具体监管责任。
(二)建设施工专委办。负责建设施工专委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建设施工专委会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在建设施工专委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联合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工作,推进各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治理提升;重大安全专项整治期间,适时实行相对集中办公。负责建设施工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总结、推广各行业建设工程管理的先进工作经验,通报相关工作信息。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发改局。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落实人防建设要求,负责开展人防建设管理事中事后监管。
(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依法按职责查处企业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监督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期间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区住建局。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市政工程场地内建筑起重机械的安拆、顶升等使用管理。
(四)区交通局。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建设施工领域中纳入《特种设备监管目录》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包含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场地内使用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
(七)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立案处罚的案件移交办理工作。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中,统筹协调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年度执法计划。
(八)区营商环境建设办。负责全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职责负责查处建设施工领域违反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建设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
以上成员单位除上述职责之外,均需配合落实专委会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其他单位职责
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将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体局等不列为建设施工专委会的成员单位,但需应邀参加相关会议,承担职责范围内工作。
(一)区公安分局。负责全区工程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辆综合治理,严查混凝土搅拌车、泵送车、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景区内旅游新业态,如玻璃滑道、彩虹滑道、滑草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等其他未尽行业领域,按照“三管三 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
五、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制度,由建设施工专委会授权委托建设施工专委办,根据工作情况,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各行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有益经验,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风险研判制度。推动住建、交通、水利等各工程建设行业,稳步有序的建立本行业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推动全区建设施工领域总体风险分类分析、综合调度,不断健全完善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制度。强化建设施工专委会督导检查,建立自然资源规划、住建、交通、水利4个专委会副主任单位领衔的督导检查组,各镇(街道)专委会领衔的技术服务组,重大保障工作期间、重要专项整治期间,进行分组督导检查,及时交办整改事项,跟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发挥协同治理合力,推进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宁波市奉化区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