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4-152494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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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
宁波市奉化区城建档案室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资金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资金管理,奉化区住建局对该项目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浙江省城建档案“十四五”工作任务要求,各县(区)必须在2025年年末前完成城建档案数字化工作,要实现“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查阅网络化”的总体目标。为实施城建档案室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经申报,2023年安排预算资金50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
2023年,资金安排用于支付采购中标单位馆藏档案的加工项目费用,截止2023年已向采购中标单位北京八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48万元,剩余2万元上缴财政。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自城建档案数字化工作开展以来,档案的查阅和利用效率大大提高。普通查阅可以在电脑上完成,避免了档案出入库和开合卷可能带来的损伤和老化;档案的利用可以从电脑上直接用光盘复制,免去了档案室派专人外出复制的舟车劳顿。目前利用已完成的数字化档案,为东门广场、松洋里、上宸府等单位和个人提供电子档案493份,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节约扫描、复印费用5万余元,做到了立等可取,真正做到了数字赋能、便企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