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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青云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宁波市奉化区青云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已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总则
1.1规划背景
青云村于2014年被公布为第二批宁波市级历史文化名村,2014年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2020年4月入选浙江省第六批历史文化名村。为切实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存,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确保各时期重要历史文化资源得到系统性保护,特编制本规划。
1.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
1.3规划范围
本次保护规划范围为青云村行政村村域范围,面积3.40平方公里;村庄居民点规划范围为村庄居民聚居区域,北至农田,南至萧奉路,东至工业园,西至岭东东路,面积约28.74公顷。
二、古村特色价值评述
2.1古村特色
(1)古村格局:①沿内河延展的组团式村镇一体发展格局;②以宗祠和支祠为核心的扇形空间组织模式;③高密度合院式紧凑布局。
(2)人文特色:尊书重教的书香世家传统,名人辈出,是溪口蒋氏文化的关联区域和奉化民国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2.2价值综述
(1)剡东水乡,商埠集镇
(2)书香传家,人才辈出
(3)高宅深院,民国底蕴
三、保护范围
对青云村实行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青云村的保护范围由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构成。
(1)核心保护范围
规划将青云村传统风貌较为完整,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区域,及其紧密依存的环境划定为核心保护范围。
青云村核心保护范围包括:小长房祠堂以北、菊房阊门以南、汤房以东、景兴阊门以西的区域,面积为3.72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
为确保名村传统风貌的完整与协调,避免核心保护范围内外风貌产生冲突,规划将核心保护范围之外的古村范围、紧邻村庄西北角的潘村居住片区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北至百年大屋,南至萧奉路,东至景兴阊门,西至岭东东路,面积为12.02公顷。
四、自然环境要素保护
4.1山体保护
保护位于青云村南面的同山,作为村落自然环境的背景山体,对于保持古村风貌有着生态和景观的双重价值。
保护青云村的山体边界线,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禁止任何开山挖山活动,禁止山脚的建设活动向山体蔓延,以恢复和保持植被主,达到生态保护效果。
维持山林原生风貌,对进山游客进行容量控制、行为引导,避免破坏山林环境。
4.2水系保护
保护村域内的剡江和门前河、外婆溪等溪流,以及水潭、水井、山塘水库等构成的完整水系,保护堰磡、导流渠、泄洪渠等水利设施,保护依附于水岸的埠头、洗涤石、台阶等构件,以及水岸断面、周边环境等。
保护驳坎和自然岸线形态,保护老村内的排水明渠系统,延续水岸埠头功能,不得在水系中倾倒垃圾或随意侵占河道。
4.3农田保护
保护沿剡畸线南北两面以及杨家居住片区北面的现状平原耕地,以及村庄南面同山山坳里的梯田。
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遵守国家、浙江省有关规定要求;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部分,要保护山林景观及传统作物耕作方式,拆除影响山林景观构筑物。
五、历史街巷保护
保护古村内18条历史街巷,保护自清末以来形成的街巷结构。保护或恢复街巷的走向、尺度、界面、铺砌形式、相关历史信息等。
重点保护街巷不得改变街巷名称、走向、宽度、空间尺度、两侧界面风貌等,要求贴线建设,不允许改线或拓宽,保持界面的连续性;保护街巷的两侧界面,包括立面形式、使用材料和工艺等,保护传统建筑山墙、宅院高墙与墙门等要素,修补与完善界面的传统风貌特色;保护现存的传统铺砌,管线建设后应使用原材料原工艺恢复,路面铺装应使用石板、石块或卵石,并采用传统形式铺砌。
一般保护街巷不得改变街巷名称、走向、宽度、空间尺度。两侧建筑高度、体量、风貌等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对传统风貌、尺度部分丧失的传统街巷,应保护其名称、走向和现存传统建筑风貌界面,并对风貌丧失部分的界面进行风貌整治,逐步恢复传统街巷铺装形式。
六、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6.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青云村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青云孙氏宗祠(含藏书楼、议事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孙鹤皋旧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保护。
6.2文物保护点保护
青云村现有区级文物保护点3处:青云小长房祠堂,青云汤房,青云三茂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进行保护。
6.3“三普”登录点保护
青云村现有“三普”登录点8处,均已被公布为历史建筑:青云孙氏民居、青云后阊门8号民居、青云大茂弄11号民居、青云大茂弄3~6号民居、青云官房弄1号民居、青云洋房弄1号民居、青云后堂前弄6号民居、青云堂前弄10号民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保护。
6.4历史建筑保护
青云村现有历史建筑8处,均为“三普”登录点。历史建筑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保护。
6.5推荐历史建筑保护
青云村共有4处推荐历史建筑,参照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保护范围为保护本体,公布之后按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划定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进行保护。
6.6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规划确定68处保存较好的传统风貌建筑,要求保持建筑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与色彩等,外部维持传统风貌,内部允许适当更新。
6.7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历史环境要素共五类,包括:古桥、古井、古埠头、古牌坊。应原样保护,维护和修缮使用材料应与原材料一致或相近。
6.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通过以下措施保护青云村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名录申报、分类保护、保护传承、落实资金、产业运作。
七、古村保护支撑规划
7.1人口容量控制
到规划期末,规划户籍人口2172人,常住人口平衡在3500人。
7.2村庄空间结构
青云村总体结构为:“一核一轴四片区”。
7.3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四级道路结构,外部交通、村庄主要道路、村庄次要道路、街巷,外围总规衔接道路为村庄外部交通,为村庄主要的对外交通干道。
7.4村庄文化遗产展示利用规划
根据青云村资源的分布特点,可将村庄游览线路分为古村主要游线、次要游线两类。
主要游线由青云路、岭东东路等村庄主要道路串联村庄南北古村资源,包括文保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等。
次要游线主要利用村庄内现有的村庄生活性巷道和萧王庙街道城镇道路网体系,将古村及周边相关遗产展示、文化体验及休闲娱乐类项目联系起来;同时也利用部分生产性道路将农田景观纳入村庄旅游体系。
八、防灾、减灾规划
8.1消防规划
通过以下三点措施来满足古村的消防需求:1、在不破坏古街环境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疏通消防通道;2、增设消防摩托;3、优化消防设施。
8.4防洪排涝规划及其它防灾规划
(1)防洪排涝
剡江、门前河、外婆溪堤防防洪标准20年一遇。流域排涝能力为20年一遇,三天雨量72小时排出不受淹。防洪规划充分结合剡江和塘河流域水利建设、水土保持、绿化造林。完善河道整治和堤坝、蓄、滞洪设施。
(2)山体滑坡
注意水土保持,同山山麓设置截洪沟,引导山洪排放。
公示图集青云公示图集.pdf
(1) 区位图
(2) 村庄历史遗迹现状分布图
(3) 保护区划图
(4) 村庄用地规划图
(5) 村庄道路交通规划图
附件图片下载:青云村.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