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机构概况

字体:【大】【小】
    溪口镇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

    溪口镇党委是党在基层的一级组织,受奉化区委领导,是全镇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实行全面领导。溪口镇人民政府是镇人民代表大会执行机关,是国家基层行政机关,受奉化区人民政府领导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行使一级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溪口镇由奉化区委、区政府委托名山建设党工委、管委会全面管理。溪口镇党委、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根据浙江省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镇和宁波市卫星城市建设要求,负责镇域内产业发展、城乡发展、镇财政投资项目安排等决策;行使区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等综合管理和协调 实施权限,组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行使区相关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权。

    (三)负责区域内的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 计生、环境卫生和防火、防台、防汛、防震、抢险救灾、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居地动迁,以及资源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民武装、民政、司法、统计、民族宗教、对台等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或审核投资项目。

    (五)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出让)、房屋拆迁(征收)、开发等工作。

    (六)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负责区域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

    (九)负责区域内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十)依法或受本区相关部门委托,承担区域内相关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事项和资源储备配置等职能。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 夏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值班电话 0574-88612345
    机构地址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山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