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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辖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实施本地区地方金融业发展、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保障和金融稳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和本区金融运行情况。 (二)负责建立与辖区金融监管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联系各金融机构,构建政金企沟通合作平台;协调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三)负责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汇总分析、督促落实、考核评价。 (四)负责指导协调地方金融机构创新和发展,推动本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改制、重组。 (五)负责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民间融资服务机构等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的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六)负责指导协调企业利用股票、股权、债券等实施直接融资;负责拟上市挂牌企业产权界定的初审工作,培育和推动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七)负责牵头地方金融法治、金融信用体系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参与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金融行业社会组织工作。 (八)负责牵头开展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协调化解辖区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维护金融稳定。 (九)负责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审,组织对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十)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交易场所、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夏令时间:8:30-11:30;14:00-17:00 冬令时间:8:30-11:30;13:30-17:00 |
值班电话 | 0574-88955230 |
机构地址 | 奉化区大城东路1228号区政府东大院1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