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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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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交通运输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参与编制和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会同编制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公路、水路、港口专项规划。参与编制物流业发展规划以及铁路、邮政等专项规划。

    (二)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区级事权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统筹协调全区公路、水路、港口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水路、港口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公路、水路、港口建设市场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公路、水路、港口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全区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水运、陆运等联动发展,促进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监管。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协调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

    (五)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和职权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负责制定公路、水路、港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养护计划。指导监督交通规费政策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和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工作。

    (八)负责港口管理。负责港口岸线使用、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负责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交通(港航物流)人才综合管理,制定和实施重点人才集聚区块的公共交通出行保障措施。

    (十)负责国防交通和交通运输领域的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强化发展战略、重大项目、运输服务、产业培育等方面的统筹能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成本。依法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执法模式,完善协同机制,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加大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十三)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区交通局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负责编制全区公路、水路、港口专项规划。

    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监督部门 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74-89285345
    值班电话 0574-89294396
    传  真 0574-88523269
    机构地址 奉化区大成路1228号(东大院)
    网站地址 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6527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