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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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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财政局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会同制定实施加强人才发展投入的财政政策。执行推进全区财政管理数字化发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组织财会监督工作。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经批准后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本管理,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和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日常监管。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指导全区镇(街道)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负责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的运维管理。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申报等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区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参股金融企业履行资本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职责。拟订并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九)牵头汇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十)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区和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

    (十三)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协助上级部门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编制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全区财政性建设项目的论证。

    (十五)研究提出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区对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财政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监督部门 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74-89294281
    值班电话 0574-89285459
    传  真 0574-89285315
    邮  编 315500
    机构地址 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网站地址 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6527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