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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港中学2024年初一新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05 09:41浏览次数:

奉港中学2024年初一新生招生简章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202434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奉港中学2024年初一新生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我校按上级规定并结合本校师资情况,按事业计划,2024年七年级计划招15个班级,735名学生。

招生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报名方式

528-61日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可以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中的一种:       

新生入学均实行网上报名,家长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在“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入学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为报名日每天7:30-22:30     

1.电脑网页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注册账号后,搜索“义务教育入学”,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入学报名;     

2.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 并高级实名注册,在“城市”频道中找到“甬有优学”应用,选择热门服务中“义务教育入学”进行入学报名。     

3.报名方法:新生报名时可以选择“划分学区”方式,根据户口、房产产权证、居住证等信息,申请我校报名;也可以选择“校校对口”方式,根据毕业学校(锦屏中心小学、浙师大附小锦溪小学),申请我校报名。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选定后,不能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     

4.注意事项     

①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事宜;     

②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将直接影响学生正常入学。报名日期截止前,可以更改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报名日期截止后,不能再更改信息。     

③各类需上传的证件照片,一定要完整、清晰,以便审核能顺利通过;     

④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学校会通知监护人,监护人应在 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补报名,否则认定为条件不符;   

 ⑤已通过报名资格核验的学生,当年不得再参加其他区(县、 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招生。

录取方式

批次

户籍

住房

第一批

学生在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且监护人为户主

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住房

第二批

监护人在奉化区内无住房,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

第三批

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无住房,但有本镇(街道)住房

第四批

学生在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自出生起一直在祖辈处,祖辈为户主

户主或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住房

第五批

学生在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且监护人为户主

监护人在奉化区内有住房,但本镇(街道)内无住房

第六批

学生在奉化区内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但不在本学区内

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住房

第七批

学生户籍在本学区内,但与监护人户籍不一致(含出生落户时户口未在祖辈处,后迁入的或中途迁走后又迁回祖辈处的)

户主在本学区内有住房

第八批

学生在奉化区内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但不在本学区内

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无住房,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

备注:1.户籍以户口本为依据,截止时间为2024430日。

2.住房以产权证为依据,属于共有住房的,产权比例须超过50%,截止时间为2024430日。

 

招生工作时间表

时间

内容

528-61

监护人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7:3022:30

620日前

学校完成报名资料信息核验。核验不通过的,结果通知家长,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修正

624日前

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第二次确认

626-75

锦溪书院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内户籍生第一阶段录取

76-810

区内户籍生第二阶段录取,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

831日前

所有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管理系统,完成招生

时间

内容

招生咨询电话:889069038890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