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4-154402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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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4 |
区住建局2024年6月份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SourceURL:file:///home/aaa/桌面/区住建局6月份重点工作等安排(详细)(1).docx
相关业务科室提高信访投诉答复质量;强化重要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要求做好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各类材料上报工作;加大风险防范力度,重点关注社会风险隐患,及时、妥善处置信访矛盾。
2.房地产管理方面:围绕5月17日中央保交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具体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做好半年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从业人员工资等经济指标的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应统尽统、颗粒归仓;持续做好恒大海上海广场三区的交付工作,加快恒大海上海广场二区、中融月映华章府、宝龙东腾璟庭等项目的工程收尾;持续关注恒大海上海广场四区、华鸿招商君雍璟府、海伦堡沁栖雅苑、中融月映华章府等重点信访风险项目,加强舆情引导,主动约访沟通,着力做好业主群体稳控。
3.建筑业管理方面:开展半年建筑业产值排摸预估,持续做好建筑产值指标维护工作;制定建筑工程领域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省级重大事故隐患视频案例库揭榜案例入库工作;组织召开2024年度区建筑施工标准化树标杆学标杆暨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推进会;推进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4.城市建设方面:重点做好区委6项“衣领子”行动之品质提升行动全域环境提升的牵头工作,根据区领导意见修改品质城市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城市更新: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评审;开展江口、方桥城市体检工作;开展东部门户更新片区策划方案评审;开展街区更新补助申报。未来社区:推进6个创未来社区建设,做好5个已命名未来社区运营工作;完成第8批未来社区建设方案市级评审。市政道路:继续协助市住建推进前方路、儒江路建设,推进奉南路局调市级评审。做好垃圾填埋场二期封场项目等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按计划继续推进前期方案研究、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条件论证、海绵城市、绿道建设和“我们的家园”家园路等工作。
5.村镇建设方面(风貌办):做好浙派民居农房设计典型案例申报工作;做好2024年度农村工匠线上报名、培训工作;做好2024年共富基本单位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申报工作;指导大堰镇大堰村做好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市级考核验收工作;指导溪口镇、大堰镇及岳林街道做好“云上连山·竹韵原乡”县域风貌区及“金钟片区城市新区”城市风貌区创建相关工作,计划7月份完成省级验收,同步推进“岳林之心”及“文韵长汀”创建工作;指导西坞街道、松岙镇做好2025年度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申报工作,督促萧王庙街道、溪口镇做好创建现代化美丽城镇入录项目推进工作,督促莼湖街道、裘村镇做好《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的修改、完善和回复工作;做好沿线及该区域周边农村管线序化剩余问题整治。
6.行政审批方面:一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联合财政局起草修订《宁波市奉化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实施细则》,并于6月12日前发文。二是组织开展建筑单体赋码落图系统和新施工许可系统的培训、宣传,确保新老系统平稳过渡、企业申报有序推进。三是聚焦企业办事需求痛点难点堵点,协同业务科室探索开店“一类事”、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两大领域增值服务新举措,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
7.市容环卫管理方面:做好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处置核准核查、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对重要点位和重要路线周边开展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户外广告(店招)、环境立面、城市家具等问题排查和整改;做好奉化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
8.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持续推进燃气保供工作,依托燃气专班开展以溪口、城区为重点的燃气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消除各重大隐患销号闭环,督促燃气企业在本月底前完成永盛华府、伍联煤气等间距隐患整改,推进落实金钟广场锈蚀燃气管道隐患整改。依托安全生产月开展进广场、进农村、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通过分发宣传品、宣讲燃气知识,提升市民防范和化解燃气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汛期防御准备工作,落实下穿口“一点一策”,进行防汛物资盘点,梳理各应急救援队伍名单。
9.住房管理和保障方面:住房保障: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货币补贴实时申请、审核工作,发放2024第二季度货币补贴;做好东郊之家、奉化区生命健康产业基地(三期)等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认定工作;继续开展对全区结建人防工程维保的双随机抽查。房地产:做好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处理各类房产中介纠纷及信访工作,做好6家获央补资金的企业,申报最终奖或过程奖的资料申报工作。公房管理:做好国有公房、中心自管产、人才公租房租金收取和房屋维修养护工作;做好国有公房白蚁防治和闲置空关、转借、出租等违约行为巡查管理工作;拨付惠政2号区块(一期项目)四项费用。信息档案:对于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购买奉化区新建商品房(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网签备案的个人,信息科做好购房消费券发放前的审核等工作;继续做好网签系统更新和技术服务工作;结合科室人员实际工作职责,依法依规依据,落实相关业务的受理,查询,检查,审核,办结等工作。物业管理: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扫尾工作1个;推进宁波银行周边地块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项目开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7台并做好加装电梯宣传工作,做好南溪家园6台电梯开工入场前期工作;推进物业服务业发展,引导在奉经营企业扩量发展;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做好系统录入工作;做好常态化巡查并配合文明办督导组做好问题整改工作,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完成信用信息入库;以业主诉求为导向,坚持契约精神,做好信访案件答复工作。
10.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做好奉化区危旧房管理系统二期项目招投标工作。对在奉鉴定、监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二季度抽查,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做好锦屏、岳林两个街道36栋重点监管房屋的外墙修缮项目理赔工作。做好宗教场所危房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已鉴定的20处C、D级危房改造情况,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做好2024年白蚁预防监控装置采购招标相关事宜。
11.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继续对溪口弥勒文化博物馆项目做好全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指导服务。继续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检查力度,对重点区域的项目加大检查频率。开展工业类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下发专项行动整治文件,通报并处理一批现场管理差、安全隐患多的项目。起草制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移送相应规定,保障案件顺利移交。对注册地、分公司在奉的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质量溯源,规范检测行为。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日常检查频率,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针对工业类项目在未满足联合验收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希望提前进场装修的需求,协调质安站、审批科和资规部门形成解决方案,进一步打造优质化的营商环境。加强月映华章府整体项目竣工验收事前指导服务,确保项目保交。继续做好松岙恒大地块工程质量的巡查监督,督促恒大方做好质量问题整改落实、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和质量整体评估报告。
12.执法保障方面(含建材):执法保障方面:做好建筑工程、消防等相关案件的调查及移交工作,预计6月完成1起案件的办理和1起案件的移交;做好省厅和市局下发的权力事项认领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的月度计划报送,做好相关检查任务的牵头协调联系等工作。建材方面:持续开展建材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行动;持续指导服务新墙材应用场景第一批试点企业;对认定备案建材企业开展日常质量监管和产品抽查工作;6月份各数据报表汇总上报工作(产能、执法、禁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3.城建档案室:完成第二期馆藏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开工。
14.园林管理方面:继续推进绿地树木残缺、裸露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复绿补绿工作,提升绿化品质;按照行业工作要求开展城区公园广场白蚁危害调查工作;开展城区6座桥梁的支座更换及80座桥梁常规性检测现场踏勘等前期工作;开展6座桥梁桥头跳车治理。计划6月底完工;开展机场南路(四明路--琎琳站)起伏路专项整治。4月中旬开工,计划6月底完工;开展变压器专项排查维护;开展11条道路照明质量提升,更换钠灯灯头;开展照明设施漏电专项检查工作,预防照明设施漏电安全事故。
15.环卫方面:一是继续积极探索精细化保洁管理方式。在此基础上,做好全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六条重点道路及周边落实长效的保洁方案。二是继续推广餐厨(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置一体化体系,做好非居民端垃圾清运收费工作。三是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回复及对接工作,继续做好城区沈鲍中转站、张家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及焚烧厂等的臭气、噪音、渗滤液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乡镇中转站进行行业指导。四是完成长岭中转站及居敬公厕排水管网改造工作。五是做好张家岙垃圾填埋场一期安全环保隐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