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奉化区住建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4-154652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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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8 |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7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区住建局,地址:奉化区岳林街道义门路62号人防大厦,联系人:张馨月,联系电话:0574-89294316。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奉政办综〔2019〕247号)要求,我局对现行的以局名义和局牵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个)。现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截至2024年7月8日 共2个 )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宁波市奉化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 奉建〔2017〕120号 |
2 | 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强普通商品住房预售管理的通知 | 奉建〔2018〕72号 |
《宁波市奉化区住建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于2024年7月8日至7月17日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