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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9-1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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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爱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坞街道西坞村东上畈的浙(2018)奉化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0014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爱君
2024年9月10日